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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第1页)

“是,你是菩萨钦点的金童玉女,啥好事儿你都能遇上。”

李梅把豆角放在灶房的柜子里,回头打趣她:“照你这么个说法,你还戴斗笠穿蓑衣干啥,直接去学校不就好。”

“老天都有无眼的时候,菩萨不一定一直保佑我,我得以防万一。”

穆秀冬一本正经道。

“噗呲——你真会说笑。”

李梅无奈地摇摇头,钻去放杂物的茅草房里找了两套蓑衣、斗笠出来,朝土墙有些裂口的北屋喊:“三哥,你在搞啥,时候不早了,我们得快点走了。”

“来了。”

李学民应了一声,从堂屋里走了出来。

他换了一件没有多少补丁,看起来像是自家织造的藏青色粗布衣裤出来,脚上穿着一双崭新得同色布鞋,虽然才十五岁,个子却已经有一米七左右,黝黑的脸上又带着灿烂的笑容,露出两个浅浅的小酒窝,穿上这身衣裳后倒有种帅气阳光的感觉,让人无端生出几分好感。

穆秀冬楞了一下,紧接着笑了起来,“学民哥这副打扮还挺精神的,你这是要去上学,还是走亲戚?”

“秀冬妹子见笑了,你真觉得我精神?”

李学民意气风发的抬高胸膛:“昨天高老师不是让大家穿得干净点再去学校,说要对上学这件事情感到神圣庄重,不能穿着破破烂烂的衣服鞋子上学,我这才换了身干净的衣裳。”

高入胜是红旗小学的校长,高中文化学历,从市里聘请下来的,最是瞧不起那些穿得邋邋遢遢,蓬头垢面的学生。

平日里,高入胜瞧着学生用脏兮兮的手指翻课本,把纸张弄得一片污渍,他心里觉得这是对文化最大的侮辱和不尊重,不过碍于大时代各种形式所逼,他忍了近一年半,这才忍无可忍发出这条命令。

“真精神。”

穆秀冬点头:“不仅精神,还有点小帅,学民哥再大点,一定会迷倒村里不少姑娘。”

李学民那黑黝黝的脸蛋瞬间飘起了两朵红晕,直看得李梅目瞪口呆。

她哥平时都舍不得穿那身衣服,只有过年过节的时候穿出去长个面子,回来就脱了叠放在柜子里。

脚上的那双布鞋,她娘昨儿才做好,她哥还说过节的时候穿,结果今天就穿出来了,原来是打着高老师的旗号,在某人面前耍帅

一时无言,把蓑衣斗笠扔给他,催促上路。

三人简单收拾了一番,眼看天边的乌云越发厚重了,顺着村道往山外的红旗村狂跑。

现在是六月三伏天,天气虽热,可雨水不缺,庄稼作物都涨势喜人,站在山坡往下一看,绿油油的一片,大风刮过,犹如绿色的波浪四处起伏,美得像幅画卷。

穆秀冬三人无心欣赏风景,山道狭窄,又坑坑洼洼,两边长满比人还高的杂草,人行走在其中已然艰难,偏偏天边的乌云越积越多,明明是大白天,已经黑的像下午五点,山风还呼啸不停,吹的人身体都往后仰,这是要下大暴雨的前兆。

穆秀冬再怎么相信自己拥有锦鲤运,能把大部分事情化险为夷,可总有那么几次不会那么幸运。

天黑成这副鬼样,不赶紧往学校跑,淋成落汤鸡都算小事,要是被山风吹下山崖那可就大事了。

好在他们都是乡下孩子,长年在山里行走,体格比城里的孩子康健,脚程很快,平时需要一个多小时的路程,在他们全力奔跑之下,竟然只用了四十多分钟就到了红旗村后山上的山头。

翻过山头,红旗村庄清晰可见,各式各样的房屋错落修建,隐约能看见村子后面广阔的田野里,男女老少正在收拾农具,零零落落的往家里跑。

三人埋头狂跑,刚下山就下起了磅礴大雨,天地间一片纯白,瓢泼般的大雨砸在斗笠上,瘦弱的穆秀冬险些受不住滑倒在地。

还是李学民眼疾手快扶住她,李梅也抓住她,兄妹俩一左一右架住她,一手勒紧脖子上的斗笠套绳,踩着泥泞湿滑道路往学校跑。

等他们跑到小学门口,学校上课铃铛刚好响。

红旗村紧挨着大兴镇,是一个拥有两百三十户人家的大村子,由于这时候的人们不重视学习文化,红旗村小学修建的很小,就在红旗村委旁边修建了三间土坯房子,分成高年级、低年级、扫盲班三个年级。

还有一个活动用的大操场,操场后边用茅草盖了一个茅坑和食堂,看起来像个大点的民居房,寒酸的不行。

红旗小学是去年新上任的三十岁年轻村长赵建国提议建立的,他是这个时代罕见的初中生,认为学习使人进步,人们有文化,社会才能进步,才能报效国家,为国家添砖砌瓦。

于是他深思熟虑一番,上报县里开小学,申请批准后,特意聘请了两个初中生,还有一个从市里下来的高中生来当老师,他便在红旗村和其他村号召家长们送孩子们来上学。

可这时候的人们思想大多愚昧封建,认为读书写字只是浪费时间,还不如让孩子们在家里帮忙看孩子,干点家务活儿实在,鲜少有人把孩子送过来上学。

赵建国带着红旗小学三个老师四处走访劝说,开学到现在一年半了,学校也只有不到五十个学生来上课,学生少的可怜。

生为红旗小学的校长,兼大中小班的数学老师,高长胜特意买了一块金鹿牌44的怀表看时间,一到点就拿着一个铜制的把手铃铛,站在学校操场门口叮叮当当的手动摇个不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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