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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一诺还在因为那个吻犯迷糊,飘飘忽忽地就傻笑着说“行啊,把所有钱都给我。”
陆宇琛吻了下她的侧脸
语调沙哑暗沉“丫头,等我。”
说完,男人就松开她,头也不回地出去了。
程一诺脑袋拍碎了也没想明白,陆宇琛的那句等我,是说等他离婚啊,还是等他逃婚啊。
哎,这有钱人啊,就是任性,甩开膀子,怎么都能玩,哪像她们这种平凡的人类,为了生活,连特么吃碗泡面都要犹豫着要不要加根火腿肠,而且通常情况下,犹豫思考半天之后的结果总是,哎,算了吧,一根火腿一块钱,不如买俩馒头吃着扛饿呢。
这就是生活。
这就是区别。
有句话说的可真是好。
有时候,人跟人的区别,别人跟猪的区别都特么大!
****************
凌筱一共买了五双鞋子,刷卡的时候,程一诺看着账单上那一串零,眼睛都快花了。
不得不说,即便不是她的钱,她也觉得心疼得心头滴血。
整整十二万。
十二万人民币啊,尼玛能买多少包辣条,买多少小当家,买多少康师傅,买多少肯德基啊……..
就这么一眨眼就没了?
买那么多鞋有什么用?是能吃啊,还是能穿啊。
额,好像是能穿,但是,五双也太夸张了吧。
程一诺一边在心头碎碎念,一边高兴地刷着她的卡。
摁下确定的时候,还有点小兴奋呢。
有钱人的世界,我们是永远不懂得。
但是在替她滴血的同时,程一诺也十分暗喜。
凌筱花了十二万,她的提成就有一万多。
有了这一万,别说是吃泡面加香肠了,就是多加个卤蛋她都有底气了好吗?
哈哈,她也不用在王正哲家里有寄人篱下的痛苦了。
除了为凌筱穿鞋这一件不高兴的小插曲之外,今天的所有事情,好像发展的都很顺利啊!
有钱了!
程一诺保持着兴奋愉悦的心情吃了碗牛肉面,特意吩咐多加牛肉。
她也算奢侈了一把,体验了下,富人的生活。
人生啊,也就剩下这点小确幸了。
吃完了饭她回到了王正哲的家。
她想跟他提一下搬走的事情,毕竟,她现在有钱了,老是在人家家里面住着也比较打扰,再说了,虽然老王性格跟女孩子差不了多少,单毕竟是个男人。
她一个女孩子跟他同住,多多少少,会引起不必要的误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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