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孟同学说的极是,听闻孟先生有事先回南杭了,毕竟那边可是汇集了全世界的银行巨头,如同朝圣一般齐聚南杭,是真正的国际大场面。
不过和我们这些小人物没有什么关系,你说是吧?孟同学?”
刘昊刻意在‘孟’字上加重语气。
意思是在讥讽孟宇:
同样姓孟,孟先生是名动全球的超级大人物,孟宇却是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拉低了孟先生的水准。
孟宇不置可否地笑笑。
他并不打算,太早让乡亲们知道真相。
当然即便有部分乡亲在鱼米之乡食府那次知道了,只要他不公开承认,就没有人会相信,这些听起来就很荒诞的事实。
毕竟人都是相信,自己愿意相信的东西。
谣言很多时候会比真相听起来更加合理,比如地心说在古代的盛行?
唐糖的嘴巴撅了起来,“在甜甜心里,哥哥永远都是这个世界上最厉害的人。
那怕是那位孟先生,在甜甜这里,也是不如哥哥的。”
听到这话带点任性的话。
孟宇笑着揉揉唐糖的脑袋,找回了一点曾经亲密如兄妹的感觉。
说实话。
若不是因为高中认识了前女友王莉,他也不会疏远唐糖,当初他天真地以为王莉是毕生真爱,心无旁骛地真心付出,结果后来败给了金钱。
家世显赫的陈新强,不费吹灰之力,就撩走了王莉。
那一刻,王莉分手的宣言坚决如铁。
如果不是一怒之下,孟宇得到了系统,那他现在只能像条狗一样,躲在出租房里独自舔舐伤口。
七年真心,回首就像一个笑话,终究是错爱了。
当然,这些都过去了。
那对狗男女早就得到了应得的惩罚。
现在想想。
他为了王莉放弃了唐糖这朵小白花,又放弃了东方笛晴那个完美的女子,当时肯定是被爱情特么的冲昏了头脑,智商强行归零了。
刘昊和李东闻言面面相觑,捧腹大笑起来。
“就他?哈哈!
笑死我了。”
“唐同学,没想到你还挺幽默的,孟先生可是我们全家的偶像,我父母还特地将纪念碑的碑文临摹下来一份,放在祠堂里日夜供着。
你居然说孟先生不如孟宇,简直是滑天下之大稽!”
孟宇比孟先生厉害?
这简直是他们听过的最好笑的笑话!
就孟宇这点身家,哪怕是家里一夜暴富,中了五角钱的彩票,折合纳元整整五亿,恐怕在孟先生眼里,也仅是一点零头。
孟先生是什么样尊贵的存在?
他是巫师界的异类,在冷酷的,缺乏人情味,以利益为先的巫师界中,他保持着自己前世的道德底线,有点同情心,有点装B,又有点好色。他作为人族的一员,以解放异世界的人族为己任,成为人族公认的人皇。他的传说,传播无尽宇宙,异界的强者们尊敬地称他为人皇,恶魔召唤者,时空掌控者,巫师之神。龙与魔法,剑与骑士,美女与异族,构成了一个梦幻般奇妙的世界。而他的传说就从这里开始!...
又想要了?她刚从浴室出来,看着优雅坐于沙发上的男人。第一次约他,她惨遭拒绝第二次他主动求约,被她无视。某天,他霸道的宣布顾情深,从今天起我就是你的老公。她知道女人的幸福很重要,可惜他那么强大,实在无福消受。我拒绝。她抵死不从。想他堂堂厉少,手腕高杆,运筹帷幄,深藏不露,英俊非凡什么她不要他?来,我们聊聊人生...
展小怜造火箭的梦想破灭后,就是想找个外企当前台,看看言情小说找个温柔大叔当贤妻良母,结果,却被燕禽兽给占了。众所周知,青城燕爷有断人手脚的变态嗜好。某日,胶带落燕爷手里了。燕爷给某女sex暗示来来来,挨个排好队,都把自己最宝贵的东西献给爷,不带重复的,爷心情好就饶了你们。一人断了食指献给燕爷,其他人纷纷效仿,拇指中指无名指小指到脚趾一地血迹,哀嚎不断,相继离去。唯有胶带童鞋一脸不屈,燕禽兽坐等这肥妞投怀送抱。胶带拿起血淋淋的剪刀,一咬牙,咔嚓一剪,留了十几年的大辫子送到了燕爷手上,扬长而去十九岁,展小怜突然发现自己怀孕了,给燕回打电话,结果,青天白日的,那禽兽正跟一个女人上床呢。展小怜那个我怀孕了燕禽兽直接说怀孕就做了,跟爷讲干什么?展小怜怒骂靠,那你特玛的好歹也给我点打胎的钱吧?燕回在那边邪笑爷出力还要出钱?这钱该你自己出。接着展小怜就听到了女人的叫声,要多高亢有多高亢,一听就知道正在做那事,展小怜气的无语,尼玛,晚点做会死啊?那边燕禽兽还在说话真怀上了?爷不是给了你一瓶药,没吃还是怎么着?爷最讨厌小孩,哭哭闹闹吵死人了,别跟爷开玩笑,要真有了赶紧做了展小怜气过了也不气了,就笑了笑,说行了行了,您先乐着吧,我还上学呢,没打算现在生什么孩子,当我多事,挂了啊。展小怜要挂电话,那禽兽还不让,别跟爷玩这一套,没有最好,要是真有了,你给爷赶紧做了,爷现在忙,日后补偿你。展小怜若无其事的回了一句行,那您先日着吧,记着别忘了给我好处哈。挂了电话,展小怜就开始数身上的钱,生活费全在这了,打一胎得多少钱?展小怜牵着费小宝的手燕爷这是什么表情?放心,姐小说看的多了,带球跑那种戏码太老套,姐觉得那种女人就是傻B,姐不喜欢。再说了,燕爷的继承人怎么可能轮到姐来生呢?话说要是真生了,现在也该有六七岁了吧,这个才多大?宝贝过来,告诉燕爷今年多大了。费小宝奶声奶气的说四岁。燕回摇摇晃晃走过去,摸摸费小宝的脑袋,笑的惑人心魂那,这个野种是谁的?别告诉爷,这是你跟哪个野男人生的。爷说过,爷不喜欢。展小怜笑笑燕爷别这样啊,您大人大量,跟死人呕什么气呢。就算您想挖坟再阉也不成啊,那骨灰都撒海里了。燕爷要的是什么?是臣服!燕爷就是要让天下的女人拜倒在他的西装裤下,自然,其中定是包括那只叫展小怜的肥妞。渣男VS民女,犹如拿破仑遭遇了滑铁卢,是裙下之臣还是入幕之宾,究竟谁让谁甘愿臣服,唯有局中人自知。特别说明作者的恶趣味,此文无三观,建议看文的小盆友重阅初高本马哲书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不喜欢的小盆友统统点叉退散,不必特意留言告之,新人新文,请多包涵╭╯3╰╮爱偶乃9收藏偶,8然会坑,别滴神马皆4浮云...
新文新欢陌路人995193或许你并不知道,我愿用我拥有的一切,换你一世幸福。他是榕城得天独厚的商贾之子,她是名门叶家的掌上明珠。这是一场外表光鲜亮丽的豪门联姻,只有叶亦欢自己心里最清楚,她和凌南霄的婚姻,早已名存实亡,烂到了骨子里。叶亦欢很明白,在凌南霄心里,她阴狠,下作,卑鄙,甚至可以说不择手段。因为她为了和他在一起,能做出任何事,甚至是去杀他最爱的人直至他将她紧紧的逼在墙角,声音颤抖的问她,你究竟为谁怀过孩子?!她看着面前深爱至斯的男人,苦笑不语凌南霄深信自己是讨厌叶亦欢的,可即便这样,他仍然能以一种相敬如冰的姿态,同她保持两年的婚姻关系。他用最直接的方式报复她给她婚姻,却不给她爱情。他对她恶语相向,却容不得别人说她一句不好。他从不曾给她一个好脸色,却又忍不住去暗暗关心。可他不知道,爱情是债,有欠必还。当叶亦欢签下离婚协议的一刻,他终于明白,对于这个女人,他并不是全无感情。大雨中,他辗转于巴黎街头,只为还她一场被辜负的爱。他出没于大大小小的宴会展览,重金买下她每一个设计,只为博她一笑。他在雪夜苦等,拉着她的手说我爱你,而她只是轻轻一笑,亲昵的挽住身旁的男人。凌南霄,我再也不爱你了。那一刻他终于知道,他想爱她,已经太晚了。★★★1V1HE结局的先婚后爱的婚恋文,千万不要被前面的小虐吓到真正的宠文在后面呦...
什么嘛!她只是在咖啡厅不小心打翻了牛奶溅到他那件比普通货色名贵一点的白衬衫而已啊。这天,突然空降美男,说是要她负责,死皮赖脸的要在她家暂住,没办法,莫微凉只能乖乖认了,什么!?住就算了,凭什么还要抱着自己睡觉?说是地板没有弹性。美男跟她去同一所学校上课,神秘如他,既然是个样样都会的奇才。当看到她和其他男生亲密接触的时候,会把她抵在墙上,霸道如他,凉儿宝贝,我的独有欲可是很强的。莫微凉!你喜欢我?我他逼问,她哑然。好不容易习惯了有他的生活,但是有天,他却神秘的消失了宠你宠到北冰洋,溺你溺到南极洲(我爱你,这一世,唯爱你!)...
奇诺不耐烦的掏了掏耳勺作为一个颜值主义者,长的不好看的,都得死!我不服,卡彭贝基为什么没有死?唔嘛嗯,他长的也算蛮有特色的,就饶他一命了。你你什么你,赶紧死去,哥还要忙着攻略未婚妻呢。唔,貌似女帝不太好攻略啊。罗宾,禁止你去抓弗兰奇下边哦。桃之助,小鬼去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