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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04(第2页)

不敢想,不敢想。

好在叶孤城并没有什么少爷病,好容易活过来,暂时也不是很想去死。

温玉呢?做好人做到底,送佛送到西,留他养伤又有什么不可以?

况且,温玉已经想好该用什么方法让他报恩了。

——秘笈这种东西,对于一个【武侠世界】而言,可谓是无上之宝。

住在这里的几个月,她已经听过了好几起某某门派欲抢夺某某门派的秘籍杀死全派人的故事了。

由此可见,想瞧一眼别人家的秘籍,这是比给掌门带绿帽子还要严重的事情。

所以,做这种事必然也十分危险。

温玉需要搭档,稳定的搭档。

叶孤城号称剑仙,乃是当今天下独一份儿的绝世剑客,应该可以说是最好的搭档了吧。

只等叶孤城养好伤!

所以,温玉更不可能想要赶叶孤城走了。

二人心照不宣,叶孤城就这么留下了。

陆小凤买了京城名家“丰乐楼”

的酒菜,带过来吃饭。

只不过如今天寒地冻,陆小凤又没有女巫帽那等神器,饶是他轻功盖世,带了外卖回来,东西还是有点冷了。

就说那鲜笋火腿汤,用火腿、干贝、老母鸡、鲜猪肉蹄膀等物吊汤,笋用的上好的玉兰片,辅之以一点绿色,鲜美异常,稍微凉了一些之后,味道虽说是还很美,到底还是差了几分,喝得陆小凤直叹气。

他便提出,明天就带温玉去找大智大通,正好再去丰乐楼酒楼中吃一回。

温玉当然答应了。

叶孤城坐在一旁,话倒是很少。

酒足饭饱之后,满桌狼藉。

一般这种时候,是不用他再操心的。

白云城主何等身份,平时里衣食住行,皆有人伺候,何曾收拾过残羹剩饭?

可是,这里一没有奴仆,二没有跑腿,有的只有朋友与恩人。

恩人是个女人,叶孤城又不是寻常男人,总爱说什么“女人就应该收拾桌子”

之类的话。

他虽然这辈子都没做过收拾残羹之事,如今却颇有眼力劲儿,惯常握剑的手执了盘盅,十分自觉地往食盒里放。

陆小凤颇为惊奇,瞧了叶孤城一眼,却见这飘飘如仙人般的英俊男子眼神平静无波,还反倒是扫了他一眼,好像在说“少见多怪”

温玉当然是动一动魔杖就能收拾干净了。

不过嘛,温玉性格虽然温和,却不是任劳任怨的“传统女性”

,不乐意自己的地盘多一个需要伺候的大爷,叶孤城虽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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