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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章 大眼瞪小眼(第1页)

李卫民早有准备,进山的时候带了一把柴刀。

柴刀虽然不如杀猪刀,也能将就着用。

切开猪脖子上的大动脉,给两头野猪全都放血。

猪血这玩意,最好还是放出来,不然除了颜色难看之外,吃起来可能也有些腥,影响口感。

经过数千年的总结,华夏人杀猪一般都放血,这一点和那些茹毛饮血,进化不完全的人种不太一样。

可惜,李卫民没有带容器,只能眼睁睁看着猪血流掉,不然盛起来,也能做一些不错的杀猪菜。

等血放得差不多了,李卫民就划开野猪的肚子,强忍腥臭,把里面的内脏取了出来,挂在旁边的树枝上。

放着大野猪先不管,李卫民用清水把小野猪的内膛冲洗干净,然后开始处理内脏。

条件不允许,时间也不允许,李卫民只能把小野猪的内脏放在溪水里,简单漂洗了一下。

砍了一根树枝,一头穿上内脏,另一头绑上小野猪。

有内脏的一头在前,有野猪的一头在后,把野猪往背上一背,大步流星向山外走去!

……

走着走着,李卫民无语了。

本来想等天黑之后,直接扛着野猪回家。

谁知,远远看到黄连虎带着一群村民,一边走一边嗷嗷叫唤,其中还有自己的两个哥哥。

离得远,李卫民听不清他们叫什么,却能猜到估计是来找自己的。

不用问,肯定是担心自己发生意外,不然自己的两个哥哥不会一起来

既然猜到了对方进山的目的,李卫民就不能仗着眼神好,绕过去装作没遇到。

自己有特殊能力,可以在夜里走山路,黄连虎他们却不行。

哪怕带了照明设备,也有摔伤的可能。

毕竟是来找自己的,李卫民不能为了一点点私利,置他人的安危于不顾,何况里面还有自己的亲人。

不过,李卫民也没打算就这样扛着野猪现身。

一旦小野猪在众人面前亮了相,还怎么往家扛?

算了,便宜你们啦!

如果回去叫人,等再回来的时候,肯定天就黑了。

摸黑进山拖野猪,危险系数不是一般大。

现在正好,距离自己打死野猪的地方不远,趁着天彻底黑下来之前,十几个人一起努力,应该可以把大野猪运回去。

李卫民现在是用大队的枪弹打猎,打到的猎物理论上也该归生产队所有。

就算不用大队的枪,用招待所的也不行。

山林是集体的,山里的一切出产都应该归集体所有。

就算你用单位的枪,甚至是用自己的枪,打到的集体财产,难道就能归个人吗?

当然,理论归理论,实际是实际。

如果不让人知道,能神不知鬼不觉地运回家,也不是不能自己享用。

不过,现在村里人来找自己了,李卫民如果直接扛着小野猪出去,就没办法再往自己家弄了。

除非装没有遇到,自己绕回家,让大家在山里继续寻找。

自己回家吃肉,让找自己的人在山里摸黑冒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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