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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欢从鞍桥上取下自己亲手打造的青龙偃月刀仿制品,高高扬起。
“不破楼兰终不还!”
千军一声,竟如雷贯耳。
莫绍康和叶勾陈闻之,顿时热血沸腾,按剑扶刀,投向那年轻城主的目光里似多了几分敬重。
……
西戎大草原,北起尼察部,南至百寿部,纵横万里。
自上古起,中原大战的战败者们移居到此,因地制宜,选择了逐水草而居的游牧生活,在这块狂野无垠的大地上繁衍生息,逐渐形成了今日的十三部族。
在千万年的历史长河里,一代代草原雄主为了策马扬蹄逐鹿中原的野心,将战火和杀戮带入东方。
却鲜有炎龙一族的铁骑能踏上这块土地。
故此,在炎龙一族的历史上,凡能引军入西戎者,无不被树为后世敬仰的名将。
当世两大名将,也都是在这块土地上取得的赫赫战功树立不世功勋。
北周武威王周奉孝马鸣河畔大破七十五万西戎联军,后晋高祖皇帝李若愚率三千飞云横扫西戎,前者损西戎汗国二十年国运元气,为叶斩十年谋划取凉州打下基础。
后者毁西戎近二十年积蓄,使得这个上马提刀人人皆兵的老大汗国在南北大战这天赐良机面前硬是无力挥军东进。
草原上最丰茂的疆域莫过于最北方,占据汗国四分之一土地的尼察部草原。
阿史那氏从上古时期便是这块草原上的霸主。
这个称霸西戎大草原时间最长的家族,因为得天独厚的地域优势,得以拥有西戎十三部最多的资源。
也因此成为自李若愚西征后,最快恢复元气的部族。
三千里疆域内,东西两座大城,百里一镇,在这片地广人稀的土地上已是殊为难得。
夕阳残照,风吹草低。
一支由六匹鳞马大车组成的车队正缓缓走在通往楼兰城的古商路上。
为首的马车上,一位身着中原服饰,面貌俊朗略带沧桑的中年男子手按龙首琴,正拉着一曲望凉州。
马道苍苍,前方尽头处山势隐现。
中年人按住琴音,问左右:“前面就是加贝兰山吗?”
年轻的伙计从后面驱马上来,道:“回大先生,再往前八十里便到了加贝兰山区,山脚下有一座阴山古镇,入夜后一个时辰能到,吴查柜已命前哨人手先赶过去安排商队食宿事宜。”
中年人点点头,转头对身后车厢说道:“城主,今晚就能到加贝兰山脚下,山路难行,大约要走两天,过了加贝兰山往西北两百里便是楼兰城。”
车厢里传出一个懒洋洋的声音:“发现对方的斥候鹰了吗?”
中年人昂首看了一眼,道:“两个时辰前便盯上咱们了。”
“还要麻烦大舅舅给它弄下来。”
“不是要故意暴露行藏吗?”
“太容易到嘴的饵是钓不来大鱼的,咱们很可能只有一次机会。”
聂欢从车厢里探出头,抬头向天上瞄了一眼,笑道:“久闻草原猎手善于熬鹰为人所用,侦查敌情捕获猎物,无不如臂指使,这么神奇的鸟儿我早就想尝尝是什么味道了。”
中年人正是莫绍康,闻言一笑,左手忽然离开琴弦,龙首琴再响铮音,如龙吟,一道剑气破空腾起,空中一只铁爪灵禽应声断头。
洒下一抹血色,映衬在残阳里。
“古人说杀鸡焉用牛刀,比喻大材小用,今日大舅舅用天音八绝剑气杀鹰,可比牛刀杀鸡更加大材小用之至了。”
莫绍康扬手一招,将那死去的无头鹰儿接在手中,笑道:“草原猎手熬成一只猎鹰非是易事,一只训练有成的斥候鹰在纳兰西京能卖到一百金,城主这一点口福之欲价值不菲呀。”
聂欢从莫绍康手里接过那只昂贵的鸟儿,道:“根据叶家密谍提供的消息,阴山镇附近只有一牛逯人马,且并不属于尼察部最精锐的天雕军,这种毛隼训练而成的斥候鹰只属于尼察部的杂牌部队,天雕军用的斥候鹰都是能飞在万丈高空上侦查敌情的海东青,在沧月姑娘的计划里,咱们在抵达楼兰城外前,须尽量避免与这一牛碌人马发生交集。”
莫绍康道:“既然如此,城主为何要放过先前那几匹侦骑?”
“尼察部的一牛碌人马大约有两千骑。”
聂欢从死鹰身上拔下一根羽毛,嘘的一吹,将羽毛吹的无影无踪,道:“我想知道咱们这一千龙马骑军能不能干脆利落一个不落的吃掉这一牛碌兵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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