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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喂喂!
要不要本姑娘哄你睡?”
“...月儿明灯儿静,树叶儿遮窗棂...我地宝贝,你睡在梦中...。”
“哈!
!
新编了首歌谣给你听哦:我是一颗树,猎人常来我家住,他说等白兔。
我是一头熊,一头爱干净的熊,我也在等白兔。
......小白兔啊白又白,两只耳朵竖起来,正好抓住甩一甩,甩完俺好开屁股......大老爷别打了!
别打了!
我就是那只兔子~~~”
。
我勒个去,时断时续的调调陪了这位爷一宿,一大清早就头疼得让人想跳河。
于是空山幽谷里,阿呆一个人哔哩啪啦地,整个营地都惊醒了。
黑黑的两个大眼袋,配上一后背唬字纹身,被吵醒的苗家人又开始怀疑少东主的眼光。
比起这位,好像魏六少爷更知书达理一些吧。
(注:这一章之前,有点写断片了,落笔何处完全没谱。
本章初名‘顺理成章’,后来变成‘人之常情’,其实都不对。
写的也是稀碎,想法和写出来的东西完全是两码事,有点精神分裂的前兆。
所以写得非常慢,简直是三天憋出六个字。
小苗是个生活原形人物,很喜欢所以想写好她。
青春年少,总会有一个甘心为你打饭的红颜,她念着你的好,却大多没个好果子吃,正所谓上赶子不是买卖。
换位思考,这个人要是男方自己又如何。
这里只是在讲述一个好人家的闺女,看上一个横蹦烂卷的穷小子,不管这家伙是不是王子变的,依然只有接受与错过两种选择。
脑中的画面是诺丁山里最深刻的一段:“我只是个普通的女孩,在向她爱的人说:希望他爱她”
。
大概是这一段吧。
于是就在想,当这个家伙用冲动时散发的荷尔蒙,迷惑了那个女子,让她芳心暗许。
最后却告诉她,她所爱慕的一切是幻觉,对不起我不能接受你的好意。
这不光是自恋,估计这哥们是想多了,人家都没嫌弃,您跟这儿纠结啥呢?她的情意你看懂了,还跟人家玩了那么久的暧昧,最后还范犹豫?这就叫禽兽不如。
本人不想否认男人心里有后宫这块阴暗角落,甚至也想饥不择食后提上裤子不认账,但至少不是这本书想讲的。
我想讲的是:准备好了的,也想清楚的,那应该叫计划,至于是不是爱,我未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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