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沈澜沉吟了下,才一字一句地道,“因为我要无我继承右师王世子。”
无我?!
不仅粱竹月,这回连躲在床下偷听的方初晴都愣住了。
无思是左师王世子,无我却因为晚出生了几分钟,没有王爵可以继承,只能是沈府的大公子,在他们的未来人生中,这差别确实是很大的。
“我家无我真有福气,有二叔这么疼他,不过我却不能接受。”
粱竹月惨然一笑,“这是他的命,他得接受。”
“我要让无我获得平等的机会。”
沈澜道,声音里有一丝倔强的意思,“我不能让他从出生就落在哥哥的后面。”
咋回事?他是童年有阴影还是和这两娃有特殊关系?叔叔疼爱侄儿是天经地意的,但这样……有点太过了吧?倒有些像父亲之于儿子。
想到这儿,方初晴出了一身冷汗,也不知该庆幸还是悲叹那层布帘阻拦不住里间不大的说话声,让沈府两个高高在上的人所说的每个字都传到了她的耳朵里。
……………………………………………………………………
………………………………………………………………………
…………………………66有话要说………………………………
春节前家务活儿多,大家请保重身体。
第五十二章不要随便相信人
更新时间2010-2-1110:38:58字数:2367
“大奶奶不是真怀孕了吧?孩子的拔拔不是孙大夫吧?”
方初晴坐在走廊中,帮延庆大娘和青苹嫂子摇着摇篮时,看到孙大夫进了粱竹月的屋子,不禁突发奇想。
偷听事件过去三天了,她一直暗中观察动静,不是她多事,实在是太好奇了。
再说王妈妈这两天盯她盯得紧,她出不了松风园,见不到景鸾,难免生出八卦之心。
其实王妈妈的铁幕政策,很容易让底下人生闲事的。
而倘若粱竹月的“不方便”
真是孙大夫经手的,只能说她太饥不择食了,连老年版木乃伊都要。
孙大夫瘦的啊,估计脱掉衣服就是一人体标本,而且那模样吧……算了,挖苦人长得像千年老人参是不道德的。
她这样想也不是全无根据,毕竟能进入松风园的男人只有三个:沈澜、赵管事和孙大夫。
沈澜的话,嫌疑最大,但算算日子就排除了。
因为他才回来不久,产生奸情继而制造出奸情之果……宝宝,这点时间肯定不够。
若说是之前种下的孽吧,他出征的时候,无思和无我还没生出来呢。
粱竹月本事再大,也不可能在怀着无思无我的同时再孕育新生命。
接下来是赵管事。
他来松风园虽然次数不少,但多数情况下都是和王妈妈交涉事情,就算回大奶奶的话,也总是一堆人在场。
在这种状态下想致孕……只怕难度很高,若说是他和王妈妈倒有可能。
第三就是孙大夫,这是方初晴刚刚想到的。
不过再细想想,说他是参与谋杀婴儿的刽子手的可能性更大些,做奸夫就差了些气场。
他的地位类似于沈府的家庭医生,沈府的太太奶奶们身上不舒服,都找他诊治。
其实景鸾貌似医术更高,但非万不得已,很少有人叫景鸾看病的。
这样的人应该知道很多沈府的秘密吧,而且也一定是深得沈家信任并处事圆滑吧。
神剑大陆,大陆为剑。四柄绝世神剑立于大陆四方,里面,握有绝世神通。少年韩枫,丹田闭塞,却意外获得魔剑入体,掌控神秘系统。从此,各项属性全面提升,践踏至尊,诛武皇,掌大道,拔神剑,问鼎巅峰!...
九年谋划,十八载苦守,只为见他君临天下,成为人上之人。然甜言终被虚假揭穿,真相往往令人鲜血淋漓。前世的冯慕凝一生只为一人而活,为他不惜让自己沦为毒人,只为能与他白头到老,对恶毒家人,她事事温顺,只为能换取一世安好。然事与愿违,嫡姐杀她的孩子,丈夫助纣为虐,最后自己还被活活打死。重生一世,定要你们血债血偿!嫡母奸诈,她诛其独子,再送你一条不归之路。姐妹恶毒,她戳其谎言,毁其贞洁,再令其后悔为人。旧情人残忍,他毁他前程,令他身败名裂,死无全尸。功成本想身退,不料却被那个俊俏男子看上,此生再无逃脱可能,也罢,说不定真是前世欠他良多,今生必要以身相许了。...
他们本是现代社会的顶级杀手,金牌搭档,却因缘际会错杀了对方。什么?就算死了也还能穿越到古代去?居然还能做皇帝?那好吧,这样子的选择我喜欢。可是为毛醒来之后,他竟然变成了一个又胖又傻的傀儡皇帝?你这样还算好了行不行?总比人家一醒来就变成了傻皇帝的保镖要好吧?当帅哥变成胖大叔,当美女变成小萝莉,今生今世他们可否还能联手缔造新的传奇?当他终于狠下心来,将她强行扑倒之际,却发现腰间正抵着一把匕首。这个,是你欠我的!他气极败坏地说。不管是前世,还是今生,我所欠你的,不过一条性命而已。从此以后,你的安全保障就全权交给本姑娘就是了。不过,请不要挑衅我的爱情,我怕你会承受不起!他面色僵硬,却不无讨好,前世的恩怨是可以放下的,今生的感情是可以培养的,还有你手上的这把刀,我看也是可以扔掉的。真的要扔掉?她笑的十分得意,那剌...
做我的情人,到我玩腻为止。第一次见面,他强占她,逼她做情人。33日地狱般的索爱,沦为恶魔的禁脔。钱赚够那我滚了,再见。她包袱款款走得潇洒。恶魔总裁...
小爷方便的时候居然遭雷劈了,我的个吗啊,太可怕了。罗风一边提着裤子一边朝丁古城的大广场跑去。想到刚刚发生的事情罗风就一阵毛骨悚然。那天罗风参加丁古武学院举行的新生入学选拔赛,开赛之前忽然感到一阵尿急,便偷偷摸摸的闪到一个街角方便。不想刚解开裤子就看到一束红色光芒自天而降,把罗风劈倒在地,四肢抽搐,口吐白沫不是说只有混世魔王这种人神共愤的人物才会遭雷劈么?如今小爷才十四岁,不至于就引起人神共愤吧?麻痹的,要是因为这个错过了比赛,裁判肯定会当众说我胆小如鼠不守信用品德败坏临阵退缩,并且剥夺我进入丁古武学院的资格。以后还叫小爷怎么在丁古城混啊。罗风边跑边骂。...
也许世上本无神,本无仙,就算有当他们洗净浮华时也是活生生的人。也许所谓神其实并不存在。当人们习惯高高在上或受够尔虞我诈时,人的生活才是他们想要的。情与爱就是人们所追求的真正幸福,而并不是高高在上的那份高处不甚寒。但是弱小的人们并不能保护这份美好。既然世间皆是不公与不平,那就让我三尺枪芒,一缕箭光,千里直驱般荡清这世间的种种不公。守护你我心中的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