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
捕捉到夜千泽眼里的疑惑以及俊脸上的窘色,寒初蓝忍不住笑了笑,并没有向夜千泽解释自己拍他肩膀的深意,只是拿起自己的锄头继续锄草。
夜千泽看到她又开始锄草,以为她不想跟着他一起去砍柴,有点心急地问着:“蓝儿,我要去后山砍柴了。”
“嗯。”
寒初蓝一锄重重地锄下,不少杂草倒霉。
“你不和我一起去?”
“去呀。”
寒初蓝简单地答着。
“我和你一起去,不用太早进后山,我砍柴的速度比你快几倍。
哦,对了,我亲爱的相公,你能不能回屋里去把钝柴刀拿出来磨一磨?柴刀锋利了,不用半个时辰我就能砍好两把柴。”
寒初蓝停顿锄草的动作,抬眸看向夜千泽,眼神里夹着似笑非笑的,声音却是淡淡软软的,听在夜千泽耳里,她似是在笑他无能,偏偏声音又很好听,让人无法发火。
凤眸如同流星一般闪烁了几下,夜千泽点了点头,嗯了一声,然后就朝屋里去。
“我亲爱的相公,你忘记拿你的锄头了。”
淡淡软软的声音又响起。
夜千泽的脸无法控制地泛起红色。
亲爱的相公?
他家小媳妇儿的脸皮就是厚。
在张家村,不管有多么恩爱的夫妻,都没有听别人家的媳妇儿这样叫过自家相公的。
捕捉到他泛起红色的俊脸,寒初蓝眼里的戏弄更深,她觉得这个男人真的很害羞,是对男女之事害羞,前生,她还是个未嫁的姑娘,虽纯,可男女间就那点事儿,她还是懂的。
夜千泽年已二十,在古代的男人,一般是十四五岁就会娶妻,他二十才娶妻可以理解成家穷,无力早点娶妻。
可妻已娶,他多少也要明白人事,他倒好,害羞成这个样子。
不过,寒初蓝唇边逸出淡淡的笑,也好,在古代没有什么娱乐,她正好逗逗害羞的相公取取乐。
夜千泽拿起自己的锄头迅速地离开了后院,那动作之快,宛如逃命一般。
好像害怕媳妇儿再吐出什么话来。
太阳挂在西边了,软绵绵的,不过距离天黑还有很长的一段时间。
夜家后院的杂草被一家三口清理得七七八八了,李氏问寒初蓝要不要把杂草清理到外面去,寒初蓝摇头,说了一句:“晒干,烧成了灰,当肥料,种起菜来还容易生长。
还有咱们家的田,也要施点肥才行。”
说这话时,寒初蓝秀眉轻拧,深思着在古代没有复合肥,只能用农家肥。
农家肥有什么,纵观夜家的条件,除了烧柴成灰以及人体内的排泄物之外,还真没有肥料可用。
她明天还要再去一次市集,捉些小鸡小鸭回来养,以增加肥料。
寒初蓝不同于小说里的穿越女主,带着一项特技穿越,在古代生活得风生水起,制造各种古代还没有的东西,她前生就是一个地道的农女,除了种田,有点生意头脑之外,再无其他特技,所以她想到的,都是很现实的问题。
李氏嗯了一声,“这个家你作主,你说怎么做就怎么做。”
寒初蓝看一眼婆婆,没有再说话。
神剑大陆,大陆为剑。四柄绝世神剑立于大陆四方,里面,握有绝世神通。少年韩枫,丹田闭塞,却意外获得魔剑入体,掌控神秘系统。从此,各项属性全面提升,践踏至尊,诛武皇,掌大道,拔神剑,问鼎巅峰!...
九年谋划,十八载苦守,只为见他君临天下,成为人上之人。然甜言终被虚假揭穿,真相往往令人鲜血淋漓。前世的冯慕凝一生只为一人而活,为他不惜让自己沦为毒人,只为能与他白头到老,对恶毒家人,她事事温顺,只为能换取一世安好。然事与愿违,嫡姐杀她的孩子,丈夫助纣为虐,最后自己还被活活打死。重生一世,定要你们血债血偿!嫡母奸诈,她诛其独子,再送你一条不归之路。姐妹恶毒,她戳其谎言,毁其贞洁,再令其后悔为人。旧情人残忍,他毁他前程,令他身败名裂,死无全尸。功成本想身退,不料却被那个俊俏男子看上,此生再无逃脱可能,也罢,说不定真是前世欠他良多,今生必要以身相许了。...
他们本是现代社会的顶级杀手,金牌搭档,却因缘际会错杀了对方。什么?就算死了也还能穿越到古代去?居然还能做皇帝?那好吧,这样子的选择我喜欢。可是为毛醒来之后,他竟然变成了一个又胖又傻的傀儡皇帝?你这样还算好了行不行?总比人家一醒来就变成了傻皇帝的保镖要好吧?当帅哥变成胖大叔,当美女变成小萝莉,今生今世他们可否还能联手缔造新的传奇?当他终于狠下心来,将她强行扑倒之际,却发现腰间正抵着一把匕首。这个,是你欠我的!他气极败坏地说。不管是前世,还是今生,我所欠你的,不过一条性命而已。从此以后,你的安全保障就全权交给本姑娘就是了。不过,请不要挑衅我的爱情,我怕你会承受不起!他面色僵硬,却不无讨好,前世的恩怨是可以放下的,今生的感情是可以培养的,还有你手上的这把刀,我看也是可以扔掉的。真的要扔掉?她笑的十分得意,那剌...
做我的情人,到我玩腻为止。第一次见面,他强占她,逼她做情人。33日地狱般的索爱,沦为恶魔的禁脔。钱赚够那我滚了,再见。她包袱款款走得潇洒。恶魔总裁...
小爷方便的时候居然遭雷劈了,我的个吗啊,太可怕了。罗风一边提着裤子一边朝丁古城的大广场跑去。想到刚刚发生的事情罗风就一阵毛骨悚然。那天罗风参加丁古武学院举行的新生入学选拔赛,开赛之前忽然感到一阵尿急,便偷偷摸摸的闪到一个街角方便。不想刚解开裤子就看到一束红色光芒自天而降,把罗风劈倒在地,四肢抽搐,口吐白沫不是说只有混世魔王这种人神共愤的人物才会遭雷劈么?如今小爷才十四岁,不至于就引起人神共愤吧?麻痹的,要是因为这个错过了比赛,裁判肯定会当众说我胆小如鼠不守信用品德败坏临阵退缩,并且剥夺我进入丁古武学院的资格。以后还叫小爷怎么在丁古城混啊。罗风边跑边骂。...
也许世上本无神,本无仙,就算有当他们洗净浮华时也是活生生的人。也许所谓神其实并不存在。当人们习惯高高在上或受够尔虞我诈时,人的生活才是他们想要的。情与爱就是人们所追求的真正幸福,而并不是高高在上的那份高处不甚寒。但是弱小的人们并不能保护这份美好。既然世间皆是不公与不平,那就让我三尺枪芒,一缕箭光,千里直驱般荡清这世间的种种不公。守护你我心中的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