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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喜累得不行,可是浑身臭得不行,要让他就这么睡下,那是不可能的。
他将炉子升了起来,烧了壶热水,找了一个大木盆,将水兑成温的,洗了个澡。
香胰子也不知被他用去了多少块,这才觉得那股令人作呕的味道散去了。
他脚上和手上都起了几个亮晶晶的大水泡,碰一下就是锥心的痛。
用热水烫了脚和手,这才觉得舒服些。
“小兔崽子,这个给你!”
他正在用针将水泡挑破,方公公走了进来,扔了一个瓷瓶过来。
福喜打开一看,里边是绿色的膏药,散发着一股药草的清香。
福喜惊讶之余心里更觉得感激,一双眼睛笑得弯成了两轮月牙,里面光芒熠熠。
利落的将手脚上的伤口抹上药,立刻传来一股冰凉凉的感觉,连痛苦都消减了很多。
福喜将剩下的药膏收好,想着等下还给方公公。
他躺到床上舒舒服服的叹了一口气,早就疲倦的身体让他很快的就睡了过去。
等他再次醒过来时候已经是中午了,他的肚子也饿得咕咕叫,收拾完毕就去了御膳房。
他可是快饿死了!
他这次拎回来的膳食还有一只烧鸡,香喷喷的,再加上李公公特制的酱料,好吃得让人连舌头都想吞下去。
烧鸡被一分为二,福星一半,方公公一半,不得不说如安考虑得很周到。
等福喜去收碗筷的时候,盘子里只剩下吃剩下的鸡骨头,上面的鸡肉被吃得干干净。
方公公还是没怎么搭理他,不过在福喜看来对方就是一个别扭的老头,明明是个好人。
运送夜香说起来并不是个重活,只是臭了一些,让福喜有些接受不来。
不过等适应了之后,他的日子就好过起来了,要知道除了晚上要干活,白天他都是闲着的。
在这种热天,简直是占了天大的便宜。
而且方公公不是个刻薄的,平日就在自己屋里抱着他的黄皮葫芦喝酒,也不管他,他的日子很自由。
而他的手脚在经过一次次的起泡之后,终于变成了厚厚的茧子,力气变得很大,不过人比起以前要更沉默了。
吃得多了,他的个子窜得很快,原本还带着婴儿肥的脸上逐渐多出了棱角。
手长腿长,面色白皙,唇红齿白,容貌更加出色了。
如安每次看着都有一种晕眩的感觉,直叹妖孽。
福喜如往常一样到了时点去御膳房拿饭食,这天这时候是最热的,走到路上都有一种会被烤熟的感觉。
他的皮肤本就娇嫩,后面起了密密麻麻的一层痱子,痒得要命,让他吃了不少苦,连饭量都减少了。
御膳房这天更不好受,大热的天还要呆在热烘烘的厨房里。
那滋味,只有他们知道了。
福喜来的时候他们已经歇息了,如安坐在树荫下,身上的衣服被汗水湿了个透,脸上带着不正常的红潮。
“福喜!”
他懒懒的叫了一声,并没有起身,脸上盖了一张湿帕子。
“前些日子东宫的黄良悌不是身体不适,一直都没出门吗?这次出来,竟然已经有了七个月的身孕了!
若不是太后惦记着她,恐怕是要生产之后大家才会知道!
不得不说,这个黄良悌,还真是个人物!”
说到最后,他还称赞了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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