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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韶华没计较她自称老娘,他抓住她的手,看了眼她手肘处的伤,只是擦破了皮,伤口不大,又看了眼她崴到的那只脚,确实肿得有点大。
再看她全身都湿透了,平时扎得一丝不苟的丸子头,头发也乱了,眼睛也哭得红红的,这还是他第一次见她这么狼狈的样子,有点心疼了。
他将一旁的雨伞拿过来,递给她,“拿着。”
“哦,哦。”
宋甜甜抽泣着愣愣的接过雨伞。
沈韶华便一把将她打横抱了起来,宋甜甜吓了一跳,另一只手下意识的搂住了他的脖颈。
滂沱大雨中,男人抱着女孩,步伐稳健地往对面马路边上停着的一辆黑色迈巴赫走了过去。
上车后,沈韶华抽了两张纸巾给宋甜甜擦脸上晕开的妆容。
宋甜甜傻傻的看着沈韶华,心跳有些加速,giao,受不了了,沈大boss这张脸杀伤力也太大了!
她咽了咽口水,一把抢过他手里的纸巾,“我,我自己来。”
沈韶华问她,“你住哪里?”
“额…我住我堂哥家啊。”
沈韶华皱眉,“你和宋锦程住一起?”
宋锦程是朝华律师事务所的金牌律师,也是宋甜甜的堂哥,宋甜甜就是走了堂哥的关系,才进了朝华律师事务所,成了沈韶华的办公室秘书。
“没有啦,他有两套房子,我住的是他以前买的房子,就在西城路的嘉和小区啦,我本来想自己租房子住,可是这边的房租也太特么贵了,我租不起,只好住他那里了。”
唯一不好的就是那边离公司有点远,她每天骑电瓶车上下班,从那边到公司要四十多分钟,慢的话要一个小时了。
所以她每天早上六点半起床,洗漱打扮最快也要半小时,没时间做早餐,有时间也不想做,因为划不来,还不如在外面买两块钱包子省事儿。
因为不想碰上早上的高峰期,她每天都在路上买了包子,带到公司去吃早餐,不然碰上堵车的话,就要迟到了。
沈韶华听她说没有和宋锦程住一起,便没再多说什么,插上车钥匙,启动引擎。
半小时后,车子开进了宋甜甜住的嘉和小区。
这是个老小区,规模不大,不过环境还算不错,宋锦程这套房有自带的停车位。
沈韶华把车停好后,就下车绕到副驾驶那边,拉开车门,把雨伞给宋甜甜后,他将她抱了出来。
进了楼栋大厅,宋甜甜不好意思道:“老板,放我下来吧,我能走。”
沈韶华没理她,径直往电梯前走,“把伞收起来。”
“额…哦。”
宋甜甜收起雨伞,进了电梯后,她按了八楼。
电梯门缓缓合上,宋甜甜盯着跳跃的数字,前所未有的感觉很心安,很有安全感,不仅没感觉到眩晕的感觉,也没觉得害怕了。
不像自己一个人乘电梯的时候,每次电梯一升,脑袋就一阵晕眩感,还总怕电梯突然坏了,或者遇到陌生男人进来。
第104章还不如抱着呢
沈韶华和宋甜甜到医院的时候,都快十一点了。
沈韶华直接给老同学赵博——也就是这家医院的院长打了电话,所以不用挂号,直接抱着宋甜甜上了七楼骨科。
其实宋甜甜是不愿意到这种大医院来的,就是崴到脚而已,来这种地方老麻烦了,什么挂号啊,拍片啊,乱七八糟的一大堆,最后也就给上点药,这一套流程下来,没个几百块完不了事儿。
只是她没想到沈韶华认识这家医院的院长,不仅没挂号,还直接让骨科的一位老牌医生给她看伤,也没拍片,直接就给上药了。
这药黑乎乎的,味道很刺鼻,敷在脚上凉凉的,还别说,等包扎好了,脚好像确实没那么痛了。
然后这医生还顺便给宋甜甜包扎了手肘上的伤,手掌倒是没事儿,就擦破了一点皮,没流血。
等宋甜甜上好药,包扎好,都快十二点了。
从医生办公室出来,宋甜甜忙道:“老板,你别抱我了,我自己走。”
沈韶华:“……”
“走吧。”
他看了她一眼,没有多说什么,也没有再抱她,而是揽住她的腰,连楼带抱的扶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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