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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沈措对此不以为然,他笑着说,“不不不,我断定他喜欢我。”
“如果你的‘喜欢’与‘白眼相加’、‘恶言相向’同意,”
我轻轻一耸肩膀,“那么,他大概是‘喜欢’你。”
“小孩子嘛,总是不懂得如何诚实妥切地表达自己的爱慕之意。”
“奇了怪了。
白玮话少,我这弟弟话也少。
可我看他们俩在一块儿的时候,倒聊得挺热络。”
林南音适时插嘴,“他呀,就是个怪胎!
安静得吓死人,一点儿都不像别人家的小孩那样叽叽喳喳的讨人喜欢!”
“我在他那个年纪的时候也不爱说话。”
沈措瞥过头看了一眼于远处窗台前闷头写作业的林北声,竟是温柔笑了,“谁又不是怪胎呢?他很有绘画天赋,也很可爱。”
落于作业本的铅笔,发出不间断的、蚕嚼桑叶般的沙沙声响。
林北声那种触碰不得的敏感骄傲与孤独自卑仿佛白宣黑墨,如此鲜明彰显,谁都看在眼里。
难以获知始终以瘦小背脊与我们相对的男孩听见了多少。
听人说林震在校长办公室里怒起动粗,血溅当场。
好事之徒将此事渲染得沸沸扬扬,我闻之大惊,赶忙去见沈措。
仿似心有灵犀般轻易找到了他——独自坐于空荡荡的体育场观众席,身体前倾,手肘支于膝盖,卸妆之后的面色反而显得更白。
体育场内少许男生正在踢球,彼此推搡吼叫,淋漓宣泄那本就当挥汗如雨的青春。
走至他的身旁,他也全然没有注意到我的出现,那双华丽忧郁的眼睛微微眯着看向前方,目光却不知终点。
自打认识他那天起,我就觉得沈措是完人,看着是个二十出头的大学生,心理年龄至少四十,刀枪不入百毒不侵。
林震对准女婿说了什么无从得知,但我能看出,他确实不太开心了。
坐于他的身边。
以那份捋平一匹珍贵丝绸的小心翼翼,抬手抚上他的额头拨开他的额发——一道深长伤口赫然眼前,血还未凝干,白皙至极的皮肤上格外惨烈地咧开一张殷红的嘴。
当即大嚷:“那老头子疯了?!
这不是暴殄天物是什么!”
沈措侧过身正对于我,继而伸手扶向我的肩膀,前额隔着手掌轻抵我的肩头,也不说话。
我顿时笑了,“嘿,这是怎么了?终于恍然大悟到世上只有谭帅好了?”
他笑出一声,“头晕。”
彼此静默的时间过得尤其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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