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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一身阿玛尼,但是休闲款,没系领带,头发不正式地垂着,眼镜也换了,价格不菲的黑胶框,纯银的中金微微闪光。
“Bonjour.”
姜一涵坐到他身边,操着刚学会的蹩脚法语。
那个人笑了,和在宾馆房间里很不一样,有种让人措手不及的温文风情。
“Bonjour.”
他说,稍噘了噘嘴,说不清是性感还是可爱,姜一涵的手心出汗了。
第3章滴金酒庄
车在闹市区的长街上缓缓地开,姜一涵望着窗外,那么熟悉的街景,从这样的车里看出去,却好像加了一层冷红的滤镜,静谧、疏离。
车里的空间很大,显眼处固定着一个冰桶,里面镇着一瓶酒。
算起来,这是他们的第三支酒,姜一涵看向酒主人,明明在自己车里,他却显得过分紧张,坐近了仿佛都能听到他的心跳。
“去你家吗?”
姜一涵直接问。
老男人没看他,但那个失措的表情,显然没想到还可以约人去家里:“啊……”
他眨了眨眼,“下次。”
姜一涵勾起嘴角,笑了:“车不错。”
对方点头,长时间地沉默,然后说:“我朋友教我的,来接你,开这种车好一点。”
姜一涵立刻蹙眉:“朋友?”
他没想到,这家伙居然有带他玩夜场的朋友,“教你用这种车接男人?”
为了讨好心仪的男公关,打越洋电话请教爱玩的朋友,老男人显得有些腼腆:“他……大概以为我接的是女人吧。”
姜一涵没说什么,有钱人有几个狐朋狗友很正常,但放在这个人身上,他却莫名觉得烦躁。
车一直向南开,远远地,看见绿意盎然的南山。
五月,正是风景好的时候,礼宾车在长满了野草莓的山路间拐来拐去,钻过一层层银杏和垂柳堆成的绿瀑,在远离观光区的山腰一隅停下。
老男人把酒从冰桶里拎出来,熟练地用白毛巾包好,无意一瞥,姜一涵看到了酒标,是1918年的滴金酒庄,很出名的贵腐甜酒。
第一次“约会”
就开掉一瓶价值两万的甜酒,酒还没启封,姜一涵已经有点上头了。
老男人没让司机帮忙,自己抱着酒提着野餐篮,和姜一涵并肩走上青草地。
一条称不上路的小道,满眼是含苞的淡紫色藤花,翅膀尖上带着白斑的蜻蜓一晃而过。
“昨晚我听了第七号升C小调。”
老男人借着镜框的遮掩,偷偷往这边看。
姜一涵反应了一下:“肖邦,”
手指不自觉动了动,帅气地偏过头,“我弹得很好。”
老男人安静地和姜一涵对视,牵起嘴角,似乎是一个笑。
他不爱说话,姜一涵主动靠过去,从他手里把野餐篮接过来。
他们就这样默默地走,偶尔看一看对方,漫步到一片迎着阳光的平坦绿地,老男人从野餐篮里拿出小方布,铺在地上用石子压住,让姜一涵先坐,然后隔着一段得体的距离,在他身边坐下。
姜一涵觉得好笑,全套高级西装,五倍的出台价,只为了一场野餐:“你怕不怕晒?”
他不会应对男人,像体贴女人那样,拿手遮住他的额头。
老男人优雅地,在他掌心投下的阴影里笑了,从篮子里拿出两片切好的蓝纹奶酪,一人一片,叮的一声,碰了个杯。
酒很好,奶酪也好,阳光灿烂,让人忽略了钱的味道。
姜一涵仿佛回到了学生时代,懒洋洋地眯起眼:“穿多了,”
他扯了扯扎着领带针的衬衫,摇起带着凉意的酒,“早知道来野餐,就穿运动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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