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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姐道:“找你们出来吃饭又不是喝酒了。
好久没在一起出来聚了,毕业有什么打算吗?”
“不知道啊!”
我有点迷茫,“我的人生真是一点没有规划,想要留在昆明,却找不到一个留下来的理由。”
“理由有啊!”
小玉儿在我身边叽叽喳喳地说道:“你留下来陪我,我不就是你的理由么?”
月姐笑道:“我留下来陪你,这又多了个理由吧,昆明是个不错的城市,奋斗几年有了房子有了车也就算是安家了吧,喜欢这里的气候。”
66沮丧地说道:“我就没发现这里哪好!
你说说我们这三年得到了什么?什么见证了我的大学?我的大学见证了什么?他妈的从我第一天来,学校门口哪条路就开始修,眼看我都要毕业了,那条路还没修好呢,尘土飞扬的,三年内我不知道浪费了多少瓶洗发水。
出去一趟就要灰头土脸的。
大学三年,我见证了这条路的诞生,修路的民工见证了我的大学。”
林然坐在我和月姐中间,小声问道:“他平时都这么幽默吗?”
“他吖!
比较能扯蛋,不用在意他说什么。”
辉哥给66的杯子倒满啤酒,“润润喉,别激动!”
66仰头就把啤酒干了,辉哥手中的啤酒瓶还没来得及没放下呢,又给66倒满,这小子头也不抬地说道:“你们俩一人少喝一杯呢,别以为我发表一下内心的感慨,就能蒙混我多喝一杯酒,不带玩赖的。”
我和辉哥对视一眼,纷纷喝掉杯子里面的啤酒。
66问道:“小宇,你可是答应我的,等你小说出版给我在游戏上买一个神兽。”
“说话算数,一个大话西游2的神兽,你随便选,最贵的不过六七千块钱而已。”
月姐忽然很认真的问道:“小宇,你从什么时候开始发现自己会写作的?”
我自嘲地笑了笑,从来不承认自己会写作,我只是和66一样,比较能忽悠,面对月姐的疑问,我也只能说话实话:“你别把我当成什么作家看待,我再次申明,我就是个没素质、没文化、有脾气的屌丝,一起同学三年了,你还不知道我肚子里有多少墨水么?”
林然好奇地问道:“那你什么时候开始爱上文学的呢?”
我想了一下,十分坦诚地说道:“从写情书开始的。”
“啥?”
出了辉哥,其他几个人全都漏出来吃惊的表情。
小玉儿又补充一句,“写情书能发展到写小说么?”
“主要是看的书多了,那个老杜头不是说过什么‘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么?我就是看多了,其实这是个故事,你们知道张爱玲么?是个女的……”
林然鄙视地说道:“不用你强调,我们也知道她是女的。”
“那你们一定听说过张爱玲的一段话,‘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要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于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没有别的话可说,惟有轻轻地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当时我才上初中,还是个情窦初开的年纪,喜欢一个女孩,就偷偷地给人家写情书,可是没有好词用啊,于是就把这段话抄上去了,我当时是在一本杂志上看到的,哪知道它是张爱玲写的。
写完情书我还对我同桌说,我的情书富有文采,谁看了谁感动。
吹完牛B就夹在本子里面了……”
小玉儿迫不及待地打断我的话问道:“是不是那个女孩对你崇拜得不得了?”
“屁呀!
我忘记了那封信架在本子里面了,第二天交作业就顺便交给语文老师了,语文老师看后很耐心的教育我‘抄袭你也要找点低调的话抄袭吧,没事回去多看看书’……”
月姐都快笑翻了,66已经捂着肚子了,我委屈的说道:“从那时起,为了我以后写情书不再犯类似的错误,我就开始看各种书,看书之前我一定看看作者名字,要是太出名的,我干脆就不看,就像名著,我从来不看,上面有经典的句子都不能抄袭,这不是白看了嘛!
从那之后,我写情书的水平越来越牛B,后来发展到写小说。”
鸡婆道:“完了!
按照你这个逻辑来说,女生是没机会当作家了。”
我端起酒杯,喝了一大口,发现快要见底了,索性全部喝了,放下杯子,对着66和辉哥说道:“不带耍赖的,我刚刚喝了一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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