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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兰感觉陆颐呈的手在出汗,不知道的还以为他这么紧张是要求婚呢。
尽管现在是八月,晚上很凉快,但是,陆颐呈穿得多,为了帅,他还套了一个马甲。
“我虽然不会写歌,不知道去找好玩的地方,虽然发现萤火之森和西大街烟花汇演的人不是我,那么多好吃的地方的人也不是我,但我会学会找好玩的地方,努力赚钱,带你去吃好吃的,带你去玩好玩的,去你想去的地方,我会学会准备惊喜,变帅一点……”
陆颐呈有点语无伦次,他其实有写稿子来着,还背了,本来他记忆力好,过目不忘,但现在脑子里的话颠三倒四的。
“你喜欢花我可以陪你种花,你喜欢草我就陪你……不对,没这句。”
陆颐呈道:“姜兰……我喜欢你,我爱你。”
陆颐呈从口袋里摸了摸,摸出来一个小盒子,“这是七夕礼物。”
姜兰打开小盒子,里面是一对红色的宝石耳钉,她摸了摸自己的耳朵,上面空荡荡的。
这也是设计好的?
衣服,鞋子,头上的小饰品,银河,天文馆,玫瑰花,还有手上的三个开关……
陆颐呈道:“我想当你的情绪开关。”
姜兰把玫瑰花放地上,然后扑进陆颐呈怀里,她不能昧着良心说不喜欢,的确很喜欢,喜欢到陆颐呈说的每句话,都在她的点上跳舞。
“陆颐呈,谢谢你。”
那一瞬间,陆颐呈终于回归大地,体会到了脚踏实地的感觉。
就很踏实。
虽然昨天晚上打电话的时候姜兰还什么都不知道,他一个在那儿想东想西,怕她觉得土,怕她不喜欢,但是,为了这一瞬间,那些忐忑纠结都是值的。
陆颐呈甚至有点得意,哪个读者还敢说他直男。
不过姜兰有点沮丧,她道:“可是我没给你准备七夕礼物。”
陆颐呈:“你都陪我过七夕了,还要什么七夕礼物,嘿,这个你喜欢嘛,宝贝你过来,这台望远镜能看见牛郎星和织女星。”
虽然科学说牛郎星织女星相距十四光年,但是,古代的神话故事还是很浪漫。
在天文观测台,可以看见很多的星系。
陆颐呈教姜兰用望远镜,“那边,还有那边,都有星星。”
相对于渺小人类的几十年寿命来说,星星就是永恒的,陆颐呈喜欢一切永恒的东西。
真的很好看,星河带来的震撼无法用语言形容,那些亮闪闪的光点,组成大片大片的星云。
“这个好好看。”
姜兰真的没这么近距离地接触过星星。
陆颐呈露出一个笑,他调整望远镜的镜头,还能看见更远的星体。
“看够了咱们就去吃饭,吃烧烤还是火锅串串?”
陆颐呈知道姜兰不喜欢吃西餐。
姜兰道:“烧烤!
那玫瑰花放哪儿呀,我想戴着新耳钉去。”
耳钉是小熊形状的,裙子是红宝石,很好看。
陆颐呈毛遂自荐:“我给你戴。”
————
于挽秋送完姜兰靠在车里休息了一会儿,姜兰的摄像跟着过去了,这一刻值得记录下来。
年轻可真好,她要再年轻二十岁,估计不会和陆双辰结婚,不跟他结婚就不会有陆颐呈,也不会遇见姜兰。
唉,这是个死循环。
于挽秋叹了口气,助理不在,只有跟拍在,但跟拍就是个隐形人,早知道不答应陆颐呈了,可是他看起来太可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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