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叶欢从来没有把自己当做医生。
老人只以为叶欢是在谦虚,心里想到叶欢应该是世外高人,偶然行走在世俗之中才替人治病。
“小神医谦虚了,不如这样,我们找个地方吃饭,我再好好感谢你一番。”
“不用了,我还有事,走了。”
叶欢那些玉佩,转身就走。
老人一愣,随即了然一笑,心道这年轻人果然是神医,世外高人,行事洒脱不羁。
他刚才邀请叶欢吃饭,言外之意就是还要补偿他,没想到他丝毫不动心,也就只有世外神医才有这样的风范。
谭雅也愣住了,难道这个叶欢真的是神医?
她才相信这个世界上有什么神医,她更相信科学的手段,况且就这个没有一点绅士风度的叶欢,怎么可能是神医!
难道这个老人也是他的托?
正在谭雅思考的时候,一个带着墨镜的女人走了过来,一把搂住了谭雅的手臂。
“谭雅,原来你在这里面啊,我就说,在外面等你这么久还没出来。”
这个女人带着墨镜,十分漂亮,姿色更在谭雅之上。
“胡大小姐,谢谢您老亲自来接我来接我。”
谭雅开玩笑的笑道。
“你怎么在里面耽搁这么久,害我在外面等半天。”
带着墨镜的美女说道。
如果叶欢在这里,就会记得这个女人,正在他在火车上,遇到的那个胡可。
叶欢能够迈入炼气中期,也是多亏了她。
没有她的下品灵石,叶欢可能现在都没有迈入炼气中期。
“你是不知道,我在飞机上遇到个怪人,没有一点礼貌,害我在这里耽误半天,喏,就是那个男人。”
谭雅十分不满地说道,心里对叶欢的怨念十分重,把耽误的原因都抛给叶欢了,全然没有想到是她自己要留下来的。
胡可顺着谭雅的手指看过去,那个人正好从通道离开,她只看到一个背影。
胡可的心头却是突然一跳,这个背影好特别,有熟悉的感觉。
是他!
胡可心里突然想起那个人,那个帮自己抓住小偷却自己冤枉成流氓的男人。
现在胡家认为紫晶石落在了他的手里,正在费尽心思寻找他,没想到他居然跑到燕京来了。
虽然只是个背影,还只有一瞬,但胡可几乎可以确定,那就是火车上那个人。
那种独特的气质,她只在那个青年身上见过。
“谭雅,你长什么样?或者说有什么特征?你给我描述一下。”
胡可急忙问道。
谭雅不知道为什么胡可会那个没一点礼貌的人感兴趣,但还是说道:
“嗯,那个人叫作叶欢。
高高瘦瘦的,长得也算清秀,只是表情一直很平淡,虽然我很讨厌他,不过身上有一种气质还是很特别的,其实还让人很舒服。”
“不过那个人说话太讨厌了,语气冰冷,没有一点绅士风度!”
胡可脸上顿时露出了喜色,喃喃道:“果然是他,原来他叫叶欢!”
胡可感觉谭雅的描述和自己在火车遇到的那个青年太像了,高瘦清秀,当然,最重要的就是气质了。
这种气质很独特,无法描述,但让人很舒服,这就是那个人独有的气质啊。
大荒世界有着无数神兽强者,传说当中拥有九头的九命不死鸟出世,只需要灭杀九头不死鸟就能够得到它的一条命,而强大的九头不死鸟化为人身,引发动荡...
救了特种兵王一命的楚南选择低调生活,高科技的东西,咱不懂,咱只发扬华夏的传统国粹。一盒妙手银针,一部风水相书,一手失传古武,且看楚南如何纵横花丛,光耀华夏! 楚南,我华夏兵王的孙女可是国色天香,你怎么就看不上眼呢? 老爷子,我喜欢自由! 楚南,对我这堂堂世界选美小姐冠军的投怀送抱都不为所动,你是不是死基佬? 美女,我喜欢自由! 楚南,其实你爷爷当初说你必须永保童子身的事情,是骗你的。 楚南,怎么不说话了?楚南?喂?等等!你去的是女生宿舍啊喂! 据可靠消息称,这是一个非常好看的故事。 我是左手,我为好书代言。...
群(117221413)痴恋十一年无果。一世穿越竟再次相遇。她为他散尽一切,最后只换回他为了别的女子要她的命。悬崖纵身一跳。阿澈,我爱你十年如一日。她生无可恋,一死了之。却终究辜负了他人。一人再无笑颜。一人生不如死。一人大开杀戒。那凄凄冷冷的院子里桃花又开了个轮回。她重现人世,眸子却已不是当初那个眸子。人也不是当年那个人。这般故事有了别的结局。...
末日降临,行尸横行。随着旧时代终结,废墟之上,一个崭新国度即将降临,在破碎挣扎与重建的历程中,英雄与英雄的故事代代相传且看主角如何披荆斩棘,组建团队,建设基地,在残酷末世硬生生杀出一条血路,于破灭中开启一个新的异能文明,登临王座。...
杨沐一觉醒来,稀里糊涂就成了一个小国家的皇帝。文武百官在大殿等着,还有一个刚刚大婚的皇后等着洞房。醉卧美人膝,醒掌天下权,三宫六院七十二妃什么!敌军已经兵临城下了?莫非,一醒来就要做亡国之君?还好还好,脑子里还有一座图书馆。天下大势,浩浩荡荡,顺之者昌,逆之者亡!我即大势,朕即天下!总之,这是一个关于知识改变命运的故事...
千年前,流星坠落,魔法诞生,闪亮的星辰开启了大陆的召唤与魔法的启蒙年代。千年前,流星坠落,魔法诞生,闪亮的星辰开启了大陆的召唤与魔法的启蒙年代。千年后,大陆兽潮频频,内忧外患,谁能够秉承秩序信念,以贤者之名,扫平混乱,前往魔法的起源之地,探寻命运的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