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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叹口气,人人都当霍一路是瘟疫,拎着一瓶水走了出去,送到小姑娘的眼前,瓶子里的水半结着冰,又一部分又是化掉的,水和冰相容,冰漂浮在水上,瓶子外面还带着水珠,看起来就很清凉。
“拿去喝。”
“我没钱。”
霍一路微微翘着唇,年轻就是这样的好,即便是这样直接暴晒在太阳下,饱满的身体就像是添加了酵母发酵起来的雪白馒头一样,生气勃勃,秀色可餐。
“请你喝的。”
霍一路收起来自己的地摊,准备往别的地方去摆,老板出声:“你就在这里摆吧。”
他不是为了叫她走人。
“你那是什么眼神?”
霍一路挑眉,可怜她哦?
她有手有脚,有什么好可怜的?
这人脱线,世界上有那么多可怜的人她不去可怜。
老板喉头动了动:“我这里你可以摆摊,我不介意,没关系的。”
一路收起自己的家当,转头对上这怪叔叔:“怎么又是一个觉得我可怜想要泡我的人?觉得小女孩好玩?好青春哦,我对老伯不感兴趣,别看我,小心我挖掉你的双眼。”
她夹着自己的包转身离开。
店员气不过。
“老板,你就是脾气太好。”
霍家那样的烂,爹烂妈也没好到哪里去,女人都瞧不起霍母,活成她这个样子真的不如去躺铁轨了,被车碾过一了百了,何必活着丢人现眼,霍家的小孩儿也就霍招招娣勉强是个正常人,霍一路这心是黑的,可怜她,小心她反过来插你一刀,那孩子什么事情不做?毒蛇再小也有毒。
“上次才听说她去偷人家的床……”
据说还偷老师偷同学的钱,谁家的门窗子开着,也进去偷过钱,很多人都说自己丢过钱的,除了她还能是谁做的?
“好了,小孩子生活不易。”
“生活不易就去偷东西……”
店员还在讲,觉得老板的三观有些稀碎。
老板走回自己的柜台盘货,他这里的生意白天还勉强,晚上就不同了,永和镇的东西出了名的贵,一笔就够半个月开销生活用的,阳光太过于暴晒,烤的地上有些渐渐融化的势头,空气里漂浮着一种怪异的味道,有些刺鼻,但闻久了又反而觉得闻不到感觉还怪怪的。
店里的老板单身多年,霍招娣出生一段时间以后霍一路被扔过,他捡回来养了几天,谁知道霍父知道他捡了那个孩子又跑上门来要钱,谈了一个差不多的价格,霍父再度狮子大开口,后来也就不了了之了,他不了解霍招娣,却觉得霍一路活的格外艰辛,这个孩子如果当初被他养大,完全就不会是眼前这样的景象,那个孩子的眼睛真是格外的闪亮,不像是她的父母和她妹妹也不太一样,他无儿无女那个时候是真的很想养个小孩,养了也会是他家里唯一的孩子,可惜。
也是因为养过那么几天,他对这个小女孩的感情有些复杂,希望她变好,希望她走正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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