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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前的匕首纹路细腻,匕身淡紫通透,并无任何锋芒。
若不是刚刚亲眼所见,很难想象这么一把精致的匕首竟然能击杀金冠秃鹫这等猛禽。
“这把匕首要留着吗?”
宁渊眉头微皱,问向常潭。
他在抱剑峰上好歹呆了一段日子,对于元器的各种特性十分清楚。
但凡元器内都会留下主人的神识烙印,他们若将此匕首留在身边,有一些难以预估的风险。
但就这么丢掉他又觉得有些可惜,要知道元器的价格极其高昂,若此刻他身在净土中,恐怕早寻个店铺将其卖了,换成元气石。
“留着,为什么不留?那林枫的实力能有多高,隔了那么远,难道还能操控这匕首击杀我们?况且他既然借于华荣,至少狩猎的这个月内不会要回去。
我们先留着,关键时刻或许能派上用场。”
不得不说常潭的话很有道理,最后两人商定,容虚戒暂时交给宁渊保管,而紫色匕首则是常潭随身带着。
两人手脚利落的收割走了金冠秃鹫身上值钱的材料,特别是那金色的肉冠,然后将华荣等人的尸体随意掩埋,最后目光齐齐的看向场中那淡蓝色的巨蛋。
“这是金冠秃鹫的蛋吗?”
宁渊目露思忖,金冠秃鹫体呈褐色,眼前淡蓝色的巨蛋实在不像是它的种。
“金冠秃鹫有偷蛋的习惯,这颗蛋兴许是它从其他地方偷过来的。
先用容虚戒收起来吧,回去我请灵兽峰上的几个师兄帮忙鉴定一下。”
常潭道,得了紫色匕首,对于这枚蛋他倒不是十分在意。
宁渊点了点头,收起淡蓝色巨蛋,随后目光瞥向高丰乐所用的那把青灰色长枪。
他的铁枪刚刚被高丰乐的火焰熔断,此时正缺少顺手的兵器。
拿起长枪,随意舞了两下,宁渊不由得大为满意。
高丰乐的这把长枪比他的铁枪质量可好多了,枪头坚韧锋锐,杆身又极具柔韧性,拿在手中,他的战力也有所提升。
收拾完一切,两人火速离开了原地。
这里毕竟是山顶,刚刚又发生过激烈的战斗,容易引来其他蛮兽的注意。
大雪纷飞,将山川大地全部掩盖,蛮荒步入了一年中最为寒冷的季节。
许多强大的蛮兽都进入了冬眠,但也有更多的蛮兽在冰天雪地中觅食。
这是一个万物萧条的时期,贫瘠的生存条件,短缺的食物,使得蛮兽的血性更甚,在这样一个时节走在蛮荒里,无疑是件十分危险的事。
蛮荒狩猎已经过去了十天,上千名外门弟子各有各的去向,宁渊和常潭蛰伏在一处山腹,黑夜不出,大雪纷飞的日子不出,一切以安全性为第一考量。
这些天来,尽管他们小心翼翼,但也经历了几番生死危机。
起初一次遭遇了十几只的苍狼,两人浴血奋战,最终杀出一条血路,仓皇逃离。
而后一次,他们刚刚击杀一头铁背犀牛,却遇上了可怕的大雪崩,差点被埋于千层厚的大雪之下。
连番恶战,两人身上都是伤痕累累,所幸华荣的容虚戒中有不少疗伤的丹药,效果颇佳,加上两人肉体本就强大,自身恢复力强,精力始终保持着旺盛的状态。
虽然身处凶险之中,但随之而来的好处也是巨大的。
两人收集的蛮兽材料越来越多,自身的修为更是在逆境中不断提高。
以前宁渊从不舍得用元气石来修炼,但从华荣身上大发了一笔之后,身家的殷实一下子给了他用元气石卖力修炼的底气。
每一天结束残酷血腥的战斗,他总会手持元气石,入静听息,默默吞吐元气,将其炼化进丹田之中。
在蛮荒之中经历的几次凶险让他深刻的意识到自身实力强大和保持最佳状态的重要性,因此在修炼上从不吝惜元气石,从而使得自身修为的进展速度大大加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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