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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界大陆丛林的秋天,早晨滚滚浓雾,笼罩在整个丛林间,密不透风的感觉,令人窒息,更不用说能看到阳光了。
等张金光和易坎斯醒来之时,洞穴中能见度仍然很低,而此时已经是晌午了。
他们各自打了个长长的哈欠,还有些眷念枯草叶间的温度,懒洋洋地坐了起来。
看样子,昨晚他们都睡得十分的香甜。
“张兄,吃了早餐,我们一起回蒙狄克拉吧!”
易坎斯一边把昨晚已经烤熟的猫妖肉递给张金光说道,他为了带这个“丛林王”
回到家乡,放弃了继续留在丛林收集毒液的工作。
他昨晚发现了张金光身上隐藏着十分高深的武功之后,便不再想留他在自己实验室做助手的打算,准备把他介绍给国王,为正在经历战乱的祖国添一份力量。
“嗯!
好吧!”
张金光接过猫妖肉一边嚼着,一边憧憬着外边的世界,特别是那个让他十分挂念的美少女希尔莉维,令他产生了离开丛林的决心。
易坎斯对张金光满口答应他的邀请,暗自高兴,顿时有了急切回家的心情。
当他们猫着腰出了低矮的洞穴,外面却还薄雾缭绕,强烈的光线刺得他们俩险些睁不开眼来。
浓雾去后,淡淡的阳光照射进丛林,给森林蒙上了一层神秘的色彩。
一路上,他们绕不过草叶和枝头上的露水,滴落在他们身上,很快打湿了他们的裤脚。
森林中,张金光的无袖猫妖皮袄,很是滑稽,长长的拖在了屁股后面,以至于触及到了膝盖骨。
正因为这个长度,在保温的情况下,还能遮住破裤裆的羞涩。
于是张金光把围在裤裆上的破衣服取下来,穿回身上。
如此一来,他的皮袄倒像一件皮背心了,跟毒王易坎斯的穿衣风格有些雷同,这似乎是易坎斯照他自己的打扮给张金光裁剪的。
什么裁剪?以易坎斯的手艺,把这些猫妖皮拼凑起来,缝成衣服的样子就算不错了,还谈得上什么样式不成?
于是乎,张金光和易坎斯一红一黄地在森林中跳动着。
特别是张金光的红,在森林游荡,让许多生物害怕,毕竟他披的是红红的猫妖皮。
不知道内情的动物,还以为是猫妖王出现在它们的眼前了,因为以张金光的体型,很能让那些受过猫妖毒害的动物们联想。
因此,他们经过之处,时刻惊动很多动物连连逃窜。
张金光对这样的情况并不觉得,有什么出奇的地方。
但毒王易坎斯早已敏感地发觉这个现象,私下里还十分的惊讶:“这僵尸的确厉害,丛林动物见到他都连连躲闪不及,真有丛林王的威风!”
此时张金光的心思已经不在丛林里了。
即或是感觉到了那些动物们的惊慌,他也不会认为是自己引起的,会觉得是毒王易坎斯才有这么大的本领,吓得丛林生物如此逃窜。
你看,一样的现象,却引出两种截然不同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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