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今天我比较幸运,没有抽到值班的签,而余少华和他们队伍里的另外一个大妈,据说是余少华的姑姑,一起抽到了凌晨两点到四点的班。
为了明天能够早起,我们大概十点就睡觉了,不知道为什么,自从两次差点尸变之后,我觉得我睡觉很快就能睡着,虽然不说一沾枕头就能立刻睡去,但也比以前辗转反侧老是失眠要强了不知道几百倍。
睡着之前,我留了个心眼,在心里跟自己说,在凌晨两点半左右的时候我要醒过来,重复跟自己说了五十遍,这是一种很管用的生物钟自我催眠法,以前看世界杯的时候,我都不用定闹钟,用这个方法自己就能起来。
凌晨两点半左右,我依照生物钟而苏醒,揉了揉发涩的眼睛,看了一眼四周,并没有什么问题。
提起旁边的钢管长矛,我小心翼翼地走出了大门。
月光下,一道身影正在那里抽着烟。
通过身形,我判断出这就是余少华,而他好像是察觉到了什么,转过头来,正好也看到了我。
“咦?田哲,你怎么出来了?”
一副很平常的模样,余少华对我打着招呼。
我点了点头,说:“嗯,半夜尿急,起来撒泡尿。”
而后就作势要走向不远处的洗手间。
但就在经过余少华旁边的时候,我突然抬头,问说:“你姑姑呢?怎么就你一个人在这里值夜?”
余少华笑了笑,说:“我姑姑肚子痛,找地方上厕所去了。”
我指了指洗手间,问说:“在里面?”
余少华摇头,说:“我姑姑有点洁癖,嫌弃里面没水冲,太脏太臭了,所以她跑去对面那片小树林里解决了。”
“哦,这么晚了,不安全,我过去看看。”
我点了点头,就直接朝着余少华所指的方向走去。
然而就在我刚刚走出不到二十米距离的时候,对面的小树林里突然间冒出了许多的黑影,一具具壮硕且豚圆的身躯接二连三地从那里冒了出来。
借助皎洁的月光,我看到那是一头头的丧尸猪,为首的几只,嘴便还残留着鲜红的血液,看到我后,一只只丧尸猪立刻发疯似得嘶吼了起来,并且撒开四蹄,朝我猛冲而来!
家猪这种动物,别看它平时憨厚,一副蠢笨的模样,实际上,若是发起疯来,那也是十分吓人的!
而尸变后的丧尸猪,无疑是更加的可怕,突然间冒出来这么多来,当真是把我给吓得三魂出窍,七魄升天!
怪叫一声,我顾不得再去找余少华他姑姑,转身就跑!
身后的一群丧尸猪嘶吼着朝我追来,离得很远,一股子熏天的臭气就将我彻底淹没!
强忍着被臭气熏得快要呕吐的感觉,我认准了便利店大门的位置,夺命地狂奔。
在危险之中,这完全是我的本能反应,就算我心里也知道,即使进了便利店,那大门恐怕也抵挡不住这些重达两三百斤的丧尸猪群,可我别无选择!
因为,我实在是做不出像电视剧里演的那样,英雄人物,独自一人引开敌人,护得朋友周全的伟大举动。
而在这时候,余少华突然冲我挥手,并喊道:“田哲!
这边!
快过来!”
我虽然有些诧异,余少华在这种危急关头居然还会关心我,可我也顾不得那么多了,下意识地循着他的招呼,略微改变了几分前进的线路。
神剑大陆,大陆为剑。四柄绝世神剑立于大陆四方,里面,握有绝世神通。少年韩枫,丹田闭塞,却意外获得魔剑入体,掌控神秘系统。从此,各项属性全面提升,践踏至尊,诛武皇,掌大道,拔神剑,问鼎巅峰!...
九年谋划,十八载苦守,只为见他君临天下,成为人上之人。然甜言终被虚假揭穿,真相往往令人鲜血淋漓。前世的冯慕凝一生只为一人而活,为他不惜让自己沦为毒人,只为能与他白头到老,对恶毒家人,她事事温顺,只为能换取一世安好。然事与愿违,嫡姐杀她的孩子,丈夫助纣为虐,最后自己还被活活打死。重生一世,定要你们血债血偿!嫡母奸诈,她诛其独子,再送你一条不归之路。姐妹恶毒,她戳其谎言,毁其贞洁,再令其后悔为人。旧情人残忍,他毁他前程,令他身败名裂,死无全尸。功成本想身退,不料却被那个俊俏男子看上,此生再无逃脱可能,也罢,说不定真是前世欠他良多,今生必要以身相许了。...
他们本是现代社会的顶级杀手,金牌搭档,却因缘际会错杀了对方。什么?就算死了也还能穿越到古代去?居然还能做皇帝?那好吧,这样子的选择我喜欢。可是为毛醒来之后,他竟然变成了一个又胖又傻的傀儡皇帝?你这样还算好了行不行?总比人家一醒来就变成了傻皇帝的保镖要好吧?当帅哥变成胖大叔,当美女变成小萝莉,今生今世他们可否还能联手缔造新的传奇?当他终于狠下心来,将她强行扑倒之际,却发现腰间正抵着一把匕首。这个,是你欠我的!他气极败坏地说。不管是前世,还是今生,我所欠你的,不过一条性命而已。从此以后,你的安全保障就全权交给本姑娘就是了。不过,请不要挑衅我的爱情,我怕你会承受不起!他面色僵硬,却不无讨好,前世的恩怨是可以放下的,今生的感情是可以培养的,还有你手上的这把刀,我看也是可以扔掉的。真的要扔掉?她笑的十分得意,那剌...
做我的情人,到我玩腻为止。第一次见面,他强占她,逼她做情人。33日地狱般的索爱,沦为恶魔的禁脔。钱赚够那我滚了,再见。她包袱款款走得潇洒。恶魔总裁...
小爷方便的时候居然遭雷劈了,我的个吗啊,太可怕了。罗风一边提着裤子一边朝丁古城的大广场跑去。想到刚刚发生的事情罗风就一阵毛骨悚然。那天罗风参加丁古武学院举行的新生入学选拔赛,开赛之前忽然感到一阵尿急,便偷偷摸摸的闪到一个街角方便。不想刚解开裤子就看到一束红色光芒自天而降,把罗风劈倒在地,四肢抽搐,口吐白沫不是说只有混世魔王这种人神共愤的人物才会遭雷劈么?如今小爷才十四岁,不至于就引起人神共愤吧?麻痹的,要是因为这个错过了比赛,裁判肯定会当众说我胆小如鼠不守信用品德败坏临阵退缩,并且剥夺我进入丁古武学院的资格。以后还叫小爷怎么在丁古城混啊。罗风边跑边骂。...
也许世上本无神,本无仙,就算有当他们洗净浮华时也是活生生的人。也许所谓神其实并不存在。当人们习惯高高在上或受够尔虞我诈时,人的生活才是他们想要的。情与爱就是人们所追求的真正幸福,而并不是高高在上的那份高处不甚寒。但是弱小的人们并不能保护这份美好。既然世间皆是不公与不平,那就让我三尺枪芒,一缕箭光,千里直驱般荡清这世间的种种不公。守护你我心中的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