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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兰一直蜷缩在床上,无论凌维诚怎么哄劝,她也没有一点胃口,更不想说一句话。
凌维诚最后只能轻轻叹息着,把食物放在床头柜上,当她再次端着热气腾腾的食物来到马兰的房间时,她总能看到那一碗已经放凉,却仍然满满的食物。
到了第二天的下午,雷震推开了马兰的病房房门,一股菜肉粥的香味,在整间病房里翻滚。
“刷!”
窗帘被雷震拉开了,久违的阳光倾洒到了这个被密封的狭小空间里,扬起了一种温暖,而随着窗帘的拉动,一些细细的丝绒般的东西,更在充满阳光的天与地之间,不断翻滚飘动着。
面对并不炽热的温暖阳光,它们就像是一群半透明的精灵,身体上还泛着几丝晶莹的折射,如果不仔细观看,你就根本不会注意到,在自己的身边,竟然还有这么美丽的东西。
雷震仔细看了把身体蜷成一只大虾米似的马兰,他把手中的碗放到了床头柜上,在马兰反应过来之前,他已经伸手轻轻抱住了马兰的脖子,用尽可能轻柔的动作,把她的上身给扳了起来,然后从马兰的怀里拿起那只被揉得皱皱巴巴,更不知道沾了多少眼泪的枕头,把它垫在了马兰的背后。
“在这个世界上,我看得起的,只有四个人。”
雷震的话轻而易举的就抵消了马兰下意识的抵抗动作,像他这样从来不说话,全身都带着野兽一样气息,更包着一个谜团的男人,一旦敞开了心怀,愿意分享出自己的秘密,说没有诱惑力,那绝对是骗人的。
但是雷震却没有说下去,他在扶正了马兰后,看着马兰苍白而泪痕未干的脸,突然问道:“家里还有人吗?”
马兰点了点头,她的家里当然有人,她还有一个爱她的娘,一个疼她的爹,有一个出身马匪,却比亲大哥更宠溺她的大哥。
雷震伸手端起那碗放在床头柜上的菜肉粥,他用勺子轻轻调动着这碗滚烫的粥,轻声道:“我最尊敬的人,是我的娘。
她是一个女人,更是一个寡妇,但是她却比这个世界上任何一个男人都坚强。
我还不到一岁的时候,被狼给叼走了,全村的人找了三天三夜,就在大家都认为没再有希望的情况下,她带着我的两个姐姐,在群山里整整找了十几天,终于再一个断壁下,找到了躺在狼窝里,和一只小狼抱在一起的儿子。
为了害怕那只就卧在一旁的母狼伤害儿子,我娘一个人走到了狼窝前,和母狼商量,并把儿子要了回来。
如果没有这样坚强的娘,我现在就是一个连人话都不会说的狼人了。”
马兰睁大了双眼,眼前这个大男孩的经历,未免也太传奇了一点吧?
“就是因为这样,我娘在把我要回来之前,真的太宠溺我了。
家里明明很穷,她还要每天给我煎一个荷包蛋,现在我都忘不了娘给我煎的荷包蛋的味道,真的是太香了。”
马兰怔怔的看着雷震,他明明在讲述着快乐的童年,但是不知道为什么,他的眼睛里却缓缓溢出了一抹不能自抑,就犹如大海般深沉的悲伤。
马兰真的被这种悲伤给打动了,她在不知不觉中,就张开嘴,吞下了一口雷震小心吹凉的菜肉粥。
慢慢咀嚼着嘴里的食物,马兰终于还是忍不住问道:“那你娘现在怎么样了?”
“死了。”
雷震的嗓音沙哑了,他轻声道:“就是在我十四岁那一年,曰本人跑到了我们的村子里,为了保护我和姐姐,我亲眼看到刺刀捅穿了她的身体。”
“那你两个姐姐呢?”
“也死了。
大姐为了保住清白,也扑到了曰本人的刺刀上,二姐为了让我这个软蛋坚强起来,在给我煎了最后一颗荷包蛋后,就是用那半块给煎荷包蛋的锅,自杀了。”
马兰真的听呆了。
听着雷震虽然嘶哑,却依然平淡的语气,马兰却出奇的感受到了这个大男孩灵魂深处,那犹如被火焰燃烧般的……痛。
雷震把第二勺菜肉粥先送到嘴边,小心的吹了吹,然后把它送到了马兰的嘴边,顺手轻轻抹掉了马兰嘴边的一颗饭粒。
“我第二个看得起的人,是沈浩大哥,他是一个胡子,关东那边最有名的一个胡子。”
“我带着自己的‘儿子’,在大山里像个野人似的整整生活了三年,就在我被一头成年公熊拍断了几根肋骨,儿子也被拍断了后腿,快要冻死饿死的时候,是沈浩大哥救了我,并把我带回了他的山头。
他不但治好了我身上的伤,还拿出最好的东西给我吃,每次出去做了一票,他总是不忘给我带上一份。”
马兰略略皱起了眉头,胡子就是所谓的响马,说白了就是靠打家劫舍为生,又精通骑术,一击即走的土匪。
无论是军人,还是世家大族这个身份,都让马兰对土匪这样一个职业有着先天姓的排斥。
“沈浩大哥原来只是一个山里的猎户,是曰本人杀了他的老娘,杀了他还没有过门的媳妇,他才带领一群活不下去的兄弟,竖起了自己的杆子。
你们那些吃着公粮,手里拿着枪的军人,见到曰本人跑得比兔子还要快,可是沈浩大哥却带领兄弟们不断和曰本人作对。
他们攻击曰本人的火车,抢他们的吃的,穿的,还有枪和子弹,有多出来的东西,还会分给周围的老百姓。
当时沈浩大哥对我说‘当兵的跑了,可是咱关东的爷们没有跑,小曰本想在我们的地盘上撒泼,先得问问老子手中的枪’,就凭这几句话,我跟着沈浩大哥,成了一个胡子。
沈浩大哥看得起我,在我加入他们的第一天,就发给了我一条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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