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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之相反的是原本斯芬克城的百姓,他们大多面色惶惶,低着头,抱着包仓皇出城。
城内的治安随着大量士兵的到来已经乱到了极点。
普通百姓的悲惨,在城主府中的大人物们,是不会放在心上的。
相反借着这次难得的相聚机会,一场舞会接着一场舞会。
前厅歌舞辉煌,少男少女在舞池偏偏起舞。
后厅一间密室当中东境大公爱德华以及东境其他四位伯爵,正在听一位仪表堂堂的年轻人的汇报他的军事计划。
“诺德人的战争威胁主要是因为,大部分诺德人从小生活在马背上,是天生的轻骑兵,习性凶悍,机动性强,并且善于野战。
弱点也很明显,不擅长攻城,也不擅长防守。
不过这一次,蛮王放弃了以往能发挥全部优势的作战方式,一反常态的选择主攻斯芬克城。
这对我们而言,非常有利。”
“这全赖我们英明的公爵大人,智计无双,杀掉他们的北王,奥斯曼再想小打小闹,其他野人也不会允许的。”
坐在伯爵席最末尾,三十出头的尼古拉·埃兰伯爵,一张口就是老马屁人了。
说的坐在他旁边已经八十高龄,效忠三位东境公爵的三朝老臣宾尼特·维赛斯伯爵直皱眉头。
制止了想要继续献媚的尼古拉,带着探究的眼神看着爱德华,很不客气的问道:
“爱德华,我与奥斯曼这野狼崽子交过不少次手,他可精的狠。
年轻人说的都是屁话,不过有一句他说对了。
诺德人为什么要放弃自己的优势不用,选择强攻斯芬克。
你别拿北王糊弄我,要想报仇随便破个城就够糊弄诺德那些猪脑子了。
告诉我真正的原因,为什么奥斯曼要攻击斯芬克,为什么是斯芬克!”
爱德华揉了揉眼眶,他就知道糊弄不过人老成精的宾尼特。
无奈苦笑道:
“就知道瞒不过您,其实除了北王之死,我还将斯芬克城脚底下的家伙,透露给了奥斯曼。”
“你疯啦!
爱德华。”
宾尼特脸色巨变!
“公爵大人,这,你没权利私自将这个消息透露出去。”
另一位伯爵脸色也难看的说道。
就连马屁王尼古拉,也面色铁青,突然想到了什么,看着笔直站立的年轻人,不耐的说道:
“你,出去,接下来不是你该听得了。”
年轻人没有动,目光看着爱德华,好像在等他的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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