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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琼心痛地说:“还一点点血?伤得好深,恐怕要留下大伤疤。”
我毫不在乎,说:“男子汉有一点伤疤,更显强悍,证明我血气方刚。”
从警局出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凌晨一点了。
我已经把邓琼和冷艳送到家门口了,她们怎么又跑出来了,我很纳闷。
冷艳说,我走之后,邓琼在商店和前来买东西的几个混混搭讪。
邓琼和他们一见如故,便接受了他们去吃宵夜的邀请。
冷艳本不想去,但经不住邓琼的劝说,只好陪着。
没想到,半路上,混混们就在出租车里对她们起色*心了。
先是言语挑衅,最后便动手动脚起来了。
司机怕惹事,把他们全部赶下车。
下了车,她们想跑,但被混混们纠缠着,无法脱身。
此后,便遇到了我。
哼哼,原来如此。
邓琼活该,只是连累了别人,可恶!
“看他们一个个长得酷酷的,没想到心眼那么坏。
冷艳,能怪我吗?”
邓琼还不知错,白了冷艳一眼,怪她多嘴。
她啊,不可救药了!
这回我要一个个地把两个美女送到家门口。
好在,她们同住一院子,所以没有费什么时间。
但送别她们之后,我并不轻松,感觉特别寒冷。
我的外衣已经给邓琼披了,我只能光着膀子,任凭寒风的吹刮。
我放声高歌,想以此忘却寒冷。
但是没有用,当回到家时,我已经是鼻涕连连了。
第二天上班,邓琼逢人就说昨晚遇险之事。
上至经理,下至扫厕所的阿婆,无一漏。
我想她不是赞赏我的勇敢行为,而是向人宣扬,她魅力过人,连我都为她拼命了。
邓琼唯恐人不知她昨晚跟我在一起,还特别强调我为她披上衣服的瞬间。
她更当众宣誓:“我将永世不忘豆腐的恩情。”
大家见她信誓旦旦,也不当回事,一笑置之。
昨晚我虽然遭受了一顿皮肉之苦,但由于我很要脸,遭到流氓的拳脚时,我都是双手护住头部,所以脑袋保存完好,不曾有什么外伤。
而我手臂上的伤,有衣服阻挡着,没人能看得见。
所以人们从我的脸上看不到任何证据,他们对邓琼的话将信将疑,纷纷向我求证。
我笑了笑,算是作答。
傍晚,我下班准备拿车的时候,邓琼叫住我,问:“豆腐,那件衣服能不能送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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