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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承用看待怪物的眼神,直盯着金钢兽奴看,这只怪物的野赋皮肤是钢化,这也难怪他重重强调了需要大锤来对付他了,要不然,单凭普通的刀具锋利程度,还真是难以刺穿他这一身钢化皮肤。
只有用足够重的武器,借助大力量的动力,这才能够使这头钢化皮肤的兽奴,受到内腑震伤的伤害。
在冷兵器的伤害考验中,金钢兽奴,对于现代人来说,,几乎可以说无敌了,尽管重武器能够震伤他,但是现在又有谁会拿着这些大家伙去敲人?
恐怕除了建筑工人外,这还真是很稀罕了,寻常人举着也是艰难异常。
但是,如此强悍的防御能力,在面对人类最强力依仗的枪械武器面前呢?
“如果是由普通口径手枪射出来的子弹,那种程度的攻击,应该并不能伤害的我……”
面对主人的久久直视,金钢兽奴不愧被设定为沉着冷厉的性格,他一直就这么光着身子,毫无压力冷着脸站在哪里。
相比隔岸美利坚与北极蛮子一直所吹嘘他们的硬汉战士,简直是强爆了,什么叫硬汉?这才是硬汉,不单外表,还有内在。
近乎两倍人的力量,过人的敏捷,强悍无比的防御,这不是硬汉是什么?
但是从兽奴回答的语气来看,一般口径威力的手枪应该是难以伤害他,这个“应该”
用词,事实上也显露出了他的钢化皮肤防御临界点也差不多了,否则不会以应该这种不太确定用词来回答。
至于威力更凶猛一点的手枪,比如著名的“沙漠之鹰”
,又比如步枪、机枪等等,以金钢人族的防御能力,估计就难以抵挡得住了。
“果然如此,哪怕最强悍的肉体,仍然是肉体啊。”
毕竟即使是钢化皮肤,他钢化的也只是皮肤薄薄一层,又不是钢化血肉。
对方如此回应,这才让罗承轻松一口气,这样的实力才算是正常,毕竟金钢人族也只是属于野兽阶罢了,不可能太过逆天。
“好…很好…从今以后,你就叫罗钢吧。”
盯了好一阵子,罗承才压扯住激动心情,给予了自己第一个兽奴命名,不管如何,单单能扛住普通的枪击,在当今世界社会,这都已被列入非人类范畴了,身边有了这么一个硬汉,他有可能不高兴吗。
“谢主人赐名。”
罗钢来到了主人的身边,从诞生开始,他就被灌输了大量信息,忠于主人、守护主人,这已成为了他脑海最高端的至关重要的一条执行命令。
没错,从宠兽商店兑换出来的宠兽,其实都不是真正的自然生命体,严格地来说,它们是被复制出来的基因种子而已。
罗承看着身旁的硬汉,那真是越看越欢喜,原本他还在头痛如何把昨晚的黑货脱手,可现在有了罗钢的存在,这点烦恼应该得以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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