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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太清楚这是因为他通过了实习期才有的福利,还是因为前两位脑子太空了,实在没什么东西,这才在这里发现还有这样的好处。
李喆不想深究,没什么意义,反正他为此欣喜万分,一头扎进了艺术的海洋中。
原主此时还没有显露多少“坏”
来,充其量有些骄纵任性,似乎还有些中二霸道的样子,不允许别人对他说“不”
,而以他的身份,敢拒绝他的也少得可怜。
年龄小的时候还有几个嬷嬷看着,但等到原主大了,因为不喜嬷嬷管束,又嫌弃她们年龄大,不好看,全都换成了年轻漂亮的丫鬟,身边伺候的丫鬟年龄最大的也没超过十八岁,这般情况下,也没有哪个敢再对他说教。
这般,倒是方便了李喆,他可以放任自己的性子,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过度的自由让李喆很是思考了一下,发现他其实也没什么大的目标和计划,索性就由着喜好来了。
对于他这个新爱好,长公主是乐见其成的,金石玉器,古玩字画,捡着珍品真品一箱子一箱子流水似的送过来。
尽管知道自己富有,但是真的摸到这些价值万金的东西时,李喆还是有些受宠若惊的,哪怕他上上辈子当了大官,见识过不少,但某些东西还是没见过的,毕竟真正的好东西都在皇家,外人连看都看不到,更不用说摸了。
如今自己上手感受到了才明白为什么有人形容瓷器会那般猥琐地说成是“少女的肌肤”
了,那种光泽和手感,恐怕是再好的皮子也比不上的。
有脑海中的知识作为辅助,再看这些珍品,李喆只觉得感受完全不一样了,有些像是第一次读书懂得道理的恍然大悟感,以前是“知其然”
,现在是“知其所以然”
,那种知识带来的优越感简直让人沉沦。
有了收获,自然愈发不能罢手,眼瞅着过了三天李喆的爱好都没变,长公主颇感欣慰,果然孩子大了就懂事了,这个爱好很好,值得培养。
第四天,长公主带着李喆进宫去了。
宫中的太后健在,有宫中秘法保养,虽然遮挡不住白发丛生,但气色容颜真是不像老年人,快三十的长公主也如二八少女一样,在太后身边撒娇卖乖,跟儿子争宠不在话下。
作为一个中二少年,原主早就不做撒娇卖萌的事情了,李喆从善如流,他很沉稳很大人样地行了礼之后,便在皇后及一众嫔妃的夸奖之下告退了,自去寻朝阳公主。
在这个时间段,朝阳公主还是个无忧无虑的少女,文静娴雅,拥有一切淑女的品格,却又比那些少女多了些天生的尊贵,再加上那很是拿得出手的漂亮容貌,说是天之骄女也不为过。
谁也不会想到就在秋后,琼林宴见了那位青年探花郎之后,朝阳公主便有了女儿家的心事,又因为之后的赐婚而染上了忧郁之色。
原主常随长公主进宫,身边跟着一个相熟的小太监就直接往朝阳公主那里去了,也不管那地方是不是后宫所在,他在皇宫之中从没有什么地方不能去的,肆意得很。
也就是因为这份肆意,后来李喆的后院之外还有过一个皇帝舅舅的年轻妃嫔,而两人的私会曝光后,皇帝念着亲情隐忍,瞒下了这件事,另找了个理由赐死了那位妃嫔。
原主什么事情没有,连担心都不曾有,还白得了皇帝舅舅新赏赐的美人。
回忆起这一段剧情,李喆先是为原主的荒唐滥情而摇头,下一瞬,却是顿了一下脚步,在小太监还没察觉前再次迈步,脸上的轻松却没有了,沉静下来的模样颇有些不怒生威,让本来说笑着的小太监大气也不敢喘,暗自感慨到底是天生的皇亲国戚,这股子威势真吓人呐。
直到被政府的人找到之前,她都在扮演一个失去儿子的疯女人,见到人就问“你见到我儿子了吗?他去读书了……”
再不然就是在街上拉着一个跟儿子差不多身高的人喊儿子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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