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勤务兵屁颠颠的帮汤森领了盔甲一类的装备回来,在长官痛苦万分的进餐时,他就蹲在帐篷角落里,卖力的擦亮了每一处应该闪闪发亮的地方。
“这玩意怎么穿?”
汤森拿起皮甲的某部分,发现自己无论如何也弄不懂:“过来帮忙。”
“是,长官。”
勤务兵拘谨的擦了擦手才跑过来,他先帮汤森穿上一层麻布制的内里,再逐一套上皮甲部件,最后用宽大沉重的金属扣和皮带连接各个部位。
汤森估计了一下,整副皮甲带表面的金属贴面,大概有二十多斤重,穿戴时间不会少于十分钟,真是繁琐笨重到不能忍受。
“穿上盔甲,汤森长官才真是威风啊!”
绰号猴子的勤务兵欢喜的说:“我们早就盼着有个正经军官来当队长了!
长官,您不知道,如果一直没有军官愿意来,我们连饭都吃不饱啊!”
“你们跟别人一样,都是联军的兵,为什么会吃不饱?”
汤森奇怪了,在他的时代,战士吃不饱是不可想象的事,同时也意味着会有一串人站在帝[***]事法庭的被告席里。
“因为我们是尖兵啊,我们都是被各营踢出来的倒霉蛋,没人肯正眼看。”
猴子低声说:“不管什么队伍,不管是什么事情,人家的军官一出来,我们就只有挨揍的份。
我们要干几份活,却领不到足额的伙食……哦长官,该出艹了。”
汤森平静的倾听,他早已抱定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宗旨,没有理会猴子的抱怨。
听到军营中单调的鼓声,他拿起头盔问:“出艹内容是什么?”
“别人不知道。
但我们就是甩甩手、伸伸腿,要不然绕着帐篷跑两圈也行。”
猴子说:“长官,他们都集合好了。”
出了自己的帐篷前,汤森习惯姓的在门前止步,脸色肃然,两手掌竖起、拇指先从两眼旁边插进发际线,手腕一转食指中指插入领口内、与拇指一道理好了领口——没碰到大檐帽、没捏到风纪扣,这是奇怪的感觉。
“这不是你熟悉的那个世界啊!”
汤森暗自苦笑,一脸肃然的走出帐篷,准备迎接萧杀的军营生活——走到外面才看了一眼,他就呆住了。
这个所谓的军营,绝对在改写汤森的认知。
这哪是军队驻地?完全是个菜市场加垃圾场!
各种颜色打着补丁的帐篷横七竖八,形形色色的男人和女人穿梭来往,空旷处有人摆着地摊在叫卖什么,角落里那堆人分明是在赌博……你大爷的,自己不穿衣服在外面溜达也就算了,挥舞着着女人内衣疯跑是怎么回事?!
“长官,这边走。”
猴子在前面领路,弯来拐去的带汤森走到一个马厩前,把手往前一指:“长官,他们已经列队了——长官到!”
呜,想想她一代医学界怪才,还没谈场轰轰烈烈的恋爱,还没调戏过小正太!还没扑到过傲娇男!更没调教过高富帅,她就这么挫死了?不甘啊!坟淡!待她再次醒来,却化身为唐家胸大无脑的恶女唐沫予!狗血!她居然穿了!也好,就让她把生前不敢干不敢做的坏事统统都做了!该推就推,该扑就扑!哼,看她潇洒百草丛中过,片叶不沾身!...
死后重生,成为准神,拥有一枚神格,得到成神的基础,差的只有信仰。传播信仰,建立地下教廷,统一全球。抢某某教信徒,却被视为邪恶。张小剑反问道你们有神迹吗?没有?我有!你们可以让牧师施展神术吗?不行?我行!注明主角性格不是前几章那般。开始十章写的有些赶,所以情节没有过多的修饰,看起有些幼稚。十章后恢复正常,第二卷才是教会传播信仰的开始。...
第一次见面,他拦了她的路。第二次见面,他是他的恩人。第三次见面,他们成了合作伙伴。当他用他自己笨拙的方法宠爱她时。她却说你根本就不懂爱。她悄然离去,他却从此坠落地狱。女人,我把我的命根子都给你了,你还觉得我不够爱你吗?再次相见,他如来自地狱的撒旦,霸道而温柔。他深不可测,她无处可逃...
豪门难入,无数青春少女想破头投入富少怀抱都没得逞,偏偏让个丑小鸭灰姑娘钻了空,真是不可思议。农民家庭出身的周悦舒考上z市的重点大学,一心想好好学习的她多次碰到本校风云人物的秦辰东的强势告白,厌烦的周悦舒毫无办法,多次躲着他,秦辰东百追不厌,花样百出,在女生宿舍楼下摆心形蜡烛,周悦舒的蛋糕里藏戒指,对着学校广播大胆示爱,周悦舒最终在他不厌其烦的追求中答应了他,以摆脱烦恼。一场空前绝后的虐恋痴爱,即将上演!...
时代周刊封面人物,福布斯富豪榜前十位,诺贝尔生物学奖得主赵二狗只想简单的装一个逼,没想到,他却让农民这个称号,响彻世界!...
一场突来横祸,父母遭神秘人所害,而宋清,因进山拾柴免遭一劫,还因此得到了仙剑琅邪,而且在这剑中竟然还有剑魂天琅ampltpampgt宋清在剑魂天琅引领下,开始踏入了修仙之路,炼气,筑基,金丹,元婴,化神,乃至飞升仙界ampltpampgt他,宋清,手执琅邪剑。ampltpampgt不动是神佛,动则杀伐千万。ampltpampgt一剑灭妖,一剑杀仙,一剑斩神魔。ampltpampgt快意恩仇爱恨,以剑道证至尊。ampltpampgt读者交流群274779782ampltpampgt离霄还写着一本叫仙侠逍遥游之元缘,已在小说阅读网上签约,有兴趣的话可以去看看。ampltpampg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