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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敦东区,这里是十九世纪英国传统的贫民区,也是柯南道尔笔下的雾都伦敦最危险的地区,街道狭窄,房屋稠密,而且因为临近码头,这里聚集着大量的以出卖苦力为生的贫民、外来移民以及无所事事,偷鸡摸狗的闲汉。
偷盗,抢劫,杀人……在这里简直就是家常便饭,事实上,开膛手杰克也正是出自于这个地区,而我现在,正是在这样一个地方。
刚刚踏进这条街道,我就清晰地感觉到了毫不掩饰的敌意,无数衣衫褴褛的闲汉斜视着我,这里的人都是常年厮混在这片地域的地头蛇,任何一个外来人进到这里,都像是一只羊闯进狼群一样显眼,理所当然地会受到这里所有人的排斥。
走在污水横流的街道上,我可以感觉得到,有无数畏缩、贪婪、残忍、期望的目光的暗中偷偷窥视着我。
原因很简单,因为我是外人,而且是小孩子。
因为是小孩子,而且是没有大人在身边守护的小孩子,所以,在这个混乱的地方,几乎可以说是最底层的存在,虽然我只是刚刚到这里不足半小时,但我可以肯定,至少有不下十个人,已经在暗中打起我的注意了。
之所以没有人明目张胆地站出来,只是因为不清楚我的身份罢了,毕竟我身上的衣服,比起他们要好上太多,让习惯了仰视大人物的身份卑贱的他们有种不自觉的敬畏。
衣服,在这个时代,就象征的身份,而我的长相,也算得上是容姿俊美,虽然是黑发,却是红瞳,而且皮肤白皙,完全符合白种人贵族的特征,说不定在他们眼中,我是某个大家族里偷着跑出来玩的也说不定。
而我要的,就是他们这样的想法。
如果他们没有这种想法,我在这种地方,很难全身而退。
我现在身上穿的,已经不是刚刚进入游戏时所穿的东西了,而是我用身上的钱到高档服装店买的高档货,而且是只有贵族才穿得起的高档货,令我庆幸的是,这个游戏世界的货币被换成了日元而不是英镑,我身上恰恰带有足够多的现金,虽然不是很多,但只是买一套衣服的话,已经是绰绰有余了。
不知什么时候,大街上熙熙攘攘的喧闹声渐渐减弱,人们的视线都集中在了我这个小孩子的身上。
他们都在等着我的动作,等着我做出什么事或是说出什么话,以此来判断我是不是他们可以打劫的肥羊。
如果他们判断出我只是一个商人的儿子,甚至只是一个小贵族的儿子,相信他们都不吝于将我身上的财物打劫一空,并将我作为“肉票”
再狠狠地向我的家里勒索一笔,这里,唯一不缺的就是亡命徒。
“喂,你们俩!”
巡视了好久,我终于选定了我要找的人。
“……嗯?”
两个并排蹲在我面前的人听到我的声音,抬头向我望来。
木讷、饥渴、贪婪、残忍、畏缩……我想要的一切都能在他们的身上找到,我眼中闪过一丝满意的神色。
“和你们说话呢!
没听到吗!
你们这些蠢驴!
贱种!
简直就是下水道里面的臭虫!
和你们说话都污了小爷的嘴!”
我扬起下巴,用鼻孔看着他们,以一种嚣张得不可一世的语气毫不客气的侮辱着他们,眼中带着狗都能看得懂的赤(裸)裸的蔑视。
此言一出,整条街都安静了下来,瞪着眼看着我这个豆丁大的嚣张的小屁孩。
两个大约三十多岁的大汉先是愣了一下,接着,怒火在他们的眼中腾地升了起来,但是还没等燃起来,便一闪而逝,随之而来的,是那种怯懦的、谄媚的眼神。
“哎呦,这位小少爷,您这是和咱生的哪门子闷气呢,小人命贱的很,要是把您给气着了,回头贵族大老爷找小的麻烦,小的们可担待不起。”
其中一个大汉以一种讨好的笑容小心地恭维着我。
其实,他们如果真的横下一条心来打劫我,我就真的完了,只能任他们施为,可是,长久以来的阶级理念,再加上我有意无意施加给他们的先入为主的潜意识,和我那种和英国上层贵族一样目中无人的作为,都成功地让他们以为我是某个大贵族家庭跑出来的小鬼,反而没人敢得罪。
“少罗嗦,少爷我今天是偷偷从家里跑出来玩的,想找你们两个带个路,好处自然是少不了你们的,怎么样?”
我大大咧咧地对两人说道。
听到我的话,两人不约而同地眼前一亮,忙争着向我说道:“我行!
我行!
我叫德文,只要给小的一口饭吃,小的这二百斤肉就卖给少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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