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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小逊终究还是心软,三年的班长生涯也让她对班上的人看得过于乐观,她真不会想到潘江的丧心病狂到了何等程度。
要让潘江这样的人收心不出去乱搞,其实是很困难的,更何况他身为学校篮球队的主力,身边总能围绕着莺莺燕燕。
可自从大二下学期以来,他还真就没再新交过女朋友。
促使他发生改变的,却正是孙小逊。
所谓越是得不到的,越是让人心醉神迷。
与那些主动投怀送抱的女子不同,孙小逊这个江南女儿,温婉中带着倔强,身为班长处事干练,却又总能在举手抬足间不留神的展露出属于小女孩的那份甜美与可爱,再加上她本就出众的容貌,更添她的魅力。
当潘江厌倦了外面的灯红酒绿时,猛然发现班上竟有个这般迷人的女子,顿时心动。
当时的他,颇有种在红尘滚滚中困苦摸爬,暮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的感觉,他甚至觉得自己大学的前两年都活到狗身上去了,明明最好的女人就在自己班上,却只顾着到外面去拈花惹草,落下糟糕的名声。
自此,他便真正收心,并试图扭转自己在班上的形象,再力图一点点的靠近孙小逊。
奈何流水有意,落花无情。
他对孙小逊心念念着,偏偏孙小逊眼睛里却又装着他的仇人陈光。
一次又一次的主动靠近,换来的却都是孙小逊那太极拳一般的划清界限,让他有力无处使,有气没地儿撒。
所以这一年多以来,原本他和陈光寝室里几人的事情都成了过去时,他却还是总看陈光几人各种不顺眼,纯粹是恨屋及乌所致。
他本就不是个稳重的人,这一年来的苦痛压抑,让他心中的念头渐渐扭曲。
他心中所谓的爱,一次又一次的扑到了空处,再看着孙小逊对待陈光和对待自己时截然不同的待遇,更让他嫉妒得想要发狂。
欲使其灭亡,先使其疯狂。
也不知道他从哪里学来的道理,所谓女人,如果不能征服她的心,那就可以先征服她的身体,尤其是自古以来都温润如水的江南女儿,更会对自己人生中的第一个男人念念不忘。
所以,潘江费尽心思的开始谋划了起来,他要先征服孙小逊的身躯。
他其实比孙小逊更先知道卓静思辅导员的想法,从下课时主动挑衅陈光几人开始,将事情一步步推向他需要的方向,这一切,就是为了这一顿饭!
结果今天陈光突然爆发赢了董涛,险些让他竹篮打水一场空,不过万幸,自己咬牙隐忍还是成功博得了孙小逊的同情心,只要她和自己去吃这清雅轩的一顿饭,那么接下来的事情,就由不得她了。
按捺住心中的喜意,潘江独自坐在清雅轩的包间里静静的等待着孙小逊的到来,他心中甚至已经止不住想起将孙小逊彻底征服后的画面来。
或许刚开始时她会恨死我了,但这没有关系,我对她是真心实意的,我甚至愿意娶她,她也会慢慢发现,我潘江才是最好的选择,陈光那个穷光蛋,有什么好的!
这边陈光回了寝室后,不敢大意,随时都得防着琉璃神皇突然出现来给自己的大惊喜。
这感觉,有些累,有些痛苦。
看太久的书了,陈光的眼睛都快累花了,默默放下手里的《犹太人的成功秘诀》,仰天长叹,这日子,何年何月才能是个头啊。
琉璃神皇你再不出来,恐怕要不了你帮忙,老夫都能把这些大部头啃完了,老夫就要自行成长为一代商界大亨了啊!
就在这时候,他的手机铃声响了起来,拿起一看,居然是孙小逊的闺蜜打过来的。
难不成孙小逊真出什么事了?
陈光眉头一皱,心里开始紧张起来。
他也不完全是呆子,隐隐约约察觉得到孙小逊这美女班长对自己是若隐若现的有那么层意思。
身为一枚纯血老处男,能有个孙小逊这样乖巧可人的女朋友,当然是人生一大幸事。
奈何这大半年来,陈光自己家里出了事,他忙乎着挣钱给老妈买药治病,实在没心思再去弄什么儿女情长,也不想把宝贵的时间花在风花雪月上,除此之外,孙小逊是个好女孩儿,陈光并不能确定自己对对方的心意,真不敢贸然就把她悄悄抛过来的橄榄枝给接了。
他不想害了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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