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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把她的衣服给我扒了(第1页)

程紫衣开车来到东郊废弃工厂附近后,离着还有三四百米远就熄了车灯,把车锁在路旁,轻手轻脚地走到废弃工厂的残破墙壁外,一探头,就看见一个家伙支着口大锅,锅下面烧着木柴,废弃的厂房是七十年代的老机器厂,还保留着七十年代的一些建筑,样子好像碉堡的变电室,残破的高大车间,残砖烂瓦到处都是。

厂内的空地上停了好几辆车,有名爵、宝马、普桑,程紫衣暗惊,看来炼制垃圾油的还是个不小的团伙,悄悄地掏出单反,对着那口大锅按动着快门,这时一辆黑色的奔驰s600驶了进来,奔驰同样停在空地上,一个高大的壮汉快步走了过去,殷勤地打开车门,从车上走下两个西装革履的中年人,两个人跟着壮汉向着废弃的办公楼走去。

程紫衣心想看来炼制垃圾油真是暴利行业,看这群家伙又是名爵又是奔驰的,钱是挣大发了,正想得入神,突觉脑袋一疼,一回头,就看到一个满脸横肉的家伙正抓着自己的马尾辫对着自己狞笑。

“你在这里干什么?”

满脸横肉的家伙喝道。

“我……我是迷路了,不知怎么就瞎转到这里来了……”

程紫衣连忙解释道,一甩头想摆脱凶神恶煞般男人的魔爪,可男人右手向回一扯,程紫衣一个踉跄,险些摔倒。

“迷路?骗鬼去吧,还有照相机?拿来吧你。”

男人说着,另一只手一把夺过了程紫衣手中的单反。

“走,跟我去见老大。”

男人说着,用手牵着程紫衣的马尾辫就像工厂大门走去,痛的程紫衣直流眼泪。

废弃工厂的办公楼二楼,有微弱的灯光闪动,穿着一件棕色风衣的神父坐在窗口处,用小巧的不锈钢指甲刀修剪着指甲,他的手指白皙而修长,是一双很适合弹钢琴的手,只是没有人知道,如果这双手握枪杀人的时候,更显犀利。

须发花白的扫地老人坐在一张满是窟窿的木桌旁边,因为年岁太久,木桌的油漆都已经脱落,露出本来的木质,老人右手夹着雪茄,左手端这一杯鸡尾酒,鸡尾酒称在透明的高脚杯里,在昏暗的烛光下,映射出迷人的光彩。

靠门的椅子上坐着一个消瘦的年轻人,年轻人低着头,用心摆弄着一把狙击枪,专注而轻盈。

另一边,靠墙的水泥台子上,一个胖胖的带着黑框眼镜的中年人在摆弄着一台惠普笔记本电脑,两只手挥舞如飞,正在玩着男人们永远不会厌倦的cs,而且这个变态的男人竟是持着短刀在对抗着大狙,左手不时抓起一把薯片塞到嘴里。

“哈哈,壁虎你又完了,又被我放血了。”

叫壁虎的年轻人并没搭理他,只管用心的擦着手中的巴特雷。

“他的身份就这么复杂?”

老人轻轻酌了一小口鸡尾酒问道。

“不是复杂,而是根本就摸不透,他表面上是一个推销员,却经常跟一些社交名流有来往,洁丽娜日用品公司的总裁李优兰和他一起共进晚餐,背景深厚的老狐狸时连建的女儿,杜辉木材集团少掌门杜一廷的老婆和他关系暧昧,陈耕儒的贴身保镖和他交情非浅,一群街头巷尾的小混混都称呼他大哥,最重要的是,秘密档案上显示,他曾经失踪了五年,这五年中没有人知道他去了哪里。”

神父语气平缓的说道。

杀手练到一种境界后,最重要的是要心静,心静下来才能找到目标人物的弱点,把住弱点,实施一击致命,就像今天早晨,驾驶着无牌的普桑撞倒莫小明一样,他的心很静,手也很稳,他知道即使撞不死人,也够那个家伙忙活一阵的,忙则必乱,乱则必失,明天再去给那个家伙上点眼药水,后天一举击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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