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看着周围不断靠近的僵尸,诡首站了起来,准备动手。
丧尸的爆发力与身体强度可能敌不过僵尸,但是丧尸的恢复能力是数一数二的,若是诡首能与鬼谷方士展开拉锯战风筝,或许刚刚的战斗结果就要改变了。
丧尸王回头看了诡首一眼,怒道:“没用的东西,我来吧,你好好休息,回去之后找我领罚。”
看来丧尸王对于刚刚的战斗很是不满意,毕竟丧尸与僵尸的第一战就失利,作为丧尸的领袖,心里自然不舒服。
诡首低下头,低声说道:“是!”
丧尸王冷冷的看了孙亮一眼,不知道在想些什么,但是他也很快行动了,清理这些僵尸!
孙亮倒是乐意看看丧尸王的能力有多强,毕竟游戏中他从未出手,而且这个世界又相当于配置了魔改游戏,或许丧尸王的力量能够给孙亮开开眼界。
丧尸王的眼睛突然一亮,原本猩红色的眼眸突然间变成了紫红色,衣袍无风自动,一股巨大的压迫感袭来,让孙亮几乎难以呼吸。
“难道他是要放弃人类形态,彻底尸化成本体吗?”
这是孙亮的第一想法,因为诡首貌似在人形形态的战斗力并不怎样,只有变成本体的时候,孙亮才感受到诡首的可怕力量。
但是并没有,只见丧尸王抬起手,他的脚下立刻蔓延出一股紫色的血肉,丧尸王大喝一声:“组织蔓延!”
紫色的血肉猛的一颤,散发出来了一股紫色的雾气,雾气贴着地表快速弥漫开来,显得异常恐怖诡异。
而这些紫色雾气似乎有着自己的意识,完美避开了孙亮与诡首,向着黑暗中的一只只僵尸蔓延而去。
孙亮虽然好奇,但是并没有作死用自己的身体去触碰这些雾气,而是去观察接触到雾气的僵尸。
一只浑身长毛的干瘦僵尸在浑浑噩噩中苏醒,看着孙亮等人,一股原始的对血肉的渴望驱使着他不断向着孙亮等人摇摇晃晃的前进。
僵尸并不知道雾气是什么东西,没有高级僵尸的指挥,他们只会本能的追寻血肉。
于是在丧尸王的控制下,雾气与僵尸来了个拥抱。
“滋滋滋”
僵尸们碰到雾气,就像是遇到了盐酸,发出令人毛骨悚然的血肉腐蚀的声音,根本没有撑多久,浑身的血肉就已经被腐蚀殆尽,只剩下一具具骨架在原地继续坚持着前行。
而大概五秒左右,他们的骨架也失去了光泽,变得腐朽破烂,很快便碎了一地,彻底消失不见。
等孙亮从震惊中回过神来,那些僵尸已经彻底的消失不见,连骨头渣都没剩下。
雾气渐渐散去,丧尸王也收回了抬起来的手,眼睛变成了往日的血红色。
诡首并没有太过惊讶,似乎早就知道丧尸王有这种能力,他在原地低头不语,生怕惹怒了丧尸王。
丧尸王则是看向孙亮,思索了一会儿,问道:“僵尸数量你觉得在多少左右?”
孙亮摇了摇头:“我也不知道具体数量,但是按照常理推断,这里只是一个小小的陪葬地,主墓不知道在哪里,而主墓肯定更大。
一朝穿越,竟发现自己已经与人拜堂成亲,那人竟然还是当朝太子!不对不对!虽然陌生的记忆里,她绝对不会记错,自己的夫君应该是吴王才对!同父异母的姐姐竟然上演了一出上错花轿!最可恶的是,竟然给她与太子下了春药!太子容貌虽美,却是个病的奄奄一息的身体!难道她真要做一个寡妇?做寡妇好啊!但是,如果太子是装病...
一个现代人的灵魂回到东晋,这个名士风流风云涌动的年代里,对乱世无动于衷,对名士有些不解,惫懒地被家国驱动,用脱节于社会的思想演绎另一种风流。是真名士,当自风流。大致是这么一个故事。但他首先面临的难题是到底要不要和小姑娘圆房...
如果我是平凡的,那么我也许是幸福的梅友仁自小,梅友仁就见识过了太多的生离死别,他自以为一切不过如此,可是最后,他发现,自己所经历的一切不过,只是个开端。诸神,真的正义吗?魔族,真的有罪吗?一切因我而起,而我,也会将这一切终结。...
一只随手扔出去的高跟鞋,砸出个亿万身家的男人,这算是天上掉陷饼?昏暗的灯光,陌生的房间,洁白的床单洛雨熙的脸色立刻变得惨白真是天要亡她,男友被室友撬了不说,她还被一个陌生男人给占便宜了!但人家家大业大,她一小平民女,此时不逃,更待何时!就这样,洛雨熙胡乱的穿着衣服,拎着只找到了一只的高跟鞋,在这适合上演午夜凶铃的十二点,从这间豪华别墅里逃了...
...
本书简介祭奠远在天国的众多傲天…龙,翱翔天际,翻江倒海,天空之神。傲天,虎背熊腰面目清秀,琴棋书画样样精通,文能提笔控萝莉,武能上床安人妻,拳打众神敬老院,脚踹万魔幼儿园。两者结合就是小说主角龙傲天,突破天际的存在,只不过昔日的主角已沦为今日的移动经验。主角1征战异界数十年,死在我手上的傲天没有一百也有八十,你说你叫什么来着?主角2走南闯北穿越把妹,总会碰上几个自称龙傲天的家伙,砍傲天已经成为本能。主角3龙傲天就是野外BOSS,推倒有装备,有经验,还有女人,说实话我看谁都像龙傲天。这是个你不踩死一两个傲天,都不好意思出门自称主角的时代。面对这种情况,一枚野生的龙傲天只说出一句话呵呵…忘却难免留个疤…吐槽群,欢迎基佬,妹子301382784,新人新书,某炮各种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