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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蒙蒙亮,潘小园就被一阵香气给香醒了。
睁眼一看,武松的那两担行李已经给翻得乱七八糟,孙雪娥已经从里面找出来一个小锅,自己支了一小堆火,煮着从行李里翻出来的面,一边挑挑拣拣的往锅里放调料。
没过多久,武松皱了皱鼻子,也醒了。
睁眼一看,伸手就去抓自己的刀。
孙雪娥半是得意,半是赔笑,压低了嗓子,用她能发出的最轻的声音说:“武都头,大英雄,你忘啦,你昨天把刀给我了。”
指指自己的耳朵,“这儿。
我刚才拿来切面了,你别介意。”
武松一口老血憋在胸口,半天才顺了气,“以后别动我的东西。”
“哎,又没什么值钱的玩意儿,人家不是想给你……给你们做点好的早饭吗?不是我说,你的这些面啊,太粗,煮起来根本不好嚼,还有这盐,里头全是渣子,我挑了好半天呢。”
武松一言不发,拂袖而出。
潘小园这开口,说:“行了,他不吃,咱俩吃。”
边说边在心里叹气。
这妹子,空有一颗傻白甜的心,在这个世界里,只能是个路人炮灰的命。
武松怎么会吃西门庆的女人做的东西呢。
留着她不杀,大约是怕吓着旁边的另一个。
潘小园倒是没那么介意,很给面子的吃了一点。
孙雪娥多年的厨艺训练果然不是吹的。
若说潘小园卖炊饼的时候胜在营销和创意,那么孙雪娥手底下,绝对是真材实料的硬工夫。
想到卖炊饼,潘小园不禁心酸了一刻,默默把那剩下的一口面放下了。
不管她多可怜,孙雪娥现在,毕竟属于敌方阵营。
而自己呢,和武松*oss,算是友方?
潘小园心里给这个想法默默打了个叉。
想得美,顶多算个中立。
她出神了,忽然回忆起阳谷县的点点滴滴,仿佛都是上辈子的事了。
不知道小姑娘贞姐如今怎么样了,三个月的雇佣合同,还没过试用期就灰飞烟灭,她家大人估计会很开心吧。
还有那个金牌销售员大油头乔郓哥,此时是不是依然生意火爆?
出发的时刻一拖再拖。
孙雪娥没有鞋子,因此在征得武松同意之后,拿出行李里一双他的布鞋,飞针走线,改小了几号,做成一双凑合穿的女鞋。
可是鞋子刚上脚,孙雪娥就痛苦得要哭了。
她一辈子娇生惯养,就算是做丫头的时候,也从来都穿着轻轻软软的绣鞋,哪里接触过这种粗糙次等货。
本来她昨天被武松抓着跋涉了几里路,就已经到了能承受的极限,此时再一站起来,顷刻间就觉得脚底板似乎已经血肉模糊,翻出皮儿了。
潘小园连忙扶着她又坐下来,想了想,脱下自己的旧鞋,给她穿上——两人鞋码刚好差不多——然后自己把改小的新布鞋套上,走两步,发现也没有孙雪娥说的那么可怕。
大概是她身为劳动人家出身,已经走远路走得习惯了。
她觉得武松已经等得急了。
小心翼翼地伸头往外瞧了瞧,只见他坐在大柏树下面,倒是没有什么焦急的神色,只是沉思。
影子投在地面上,和大树的影子并肩相倚,好像在进行一场无声的对话。
武松见她出来,立刻起身,取过收拾好的行李,朝西南方努了努嘴。
昨天商量好的,将孙雪娥送去莲花庵。
两个女人都没出过阳谷县,自然是武松带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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