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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愉快地渡过了。
我从来没有在郑敖的朋友里看到这样的类型——虽然是下属关系,但是让他们上门来开会,就基本是交情不错了。
这三个青年家世应该都不差,行事很有风度,但是为人很友善,我给他们倒水,都要认真地齐声道谢。
倒是郑敖,很没有主人的样子,一直在用“自己没手吗”
这样的句式和他们交流。
弄完午餐,我准备回公司上班,结果苏律师发了个简讯过来,说他下午不在事务所,我可以在家里做一点文件工作,不用去事务所,同事都以为我跟他一起出去了。
我只好回了个“谢谢苏律师”
。
他们的会议一直开到下午,主要是另外两个青年在陈述,看起来成熟点的那个在补充,因为家里没有咖啡豆,中途还叫了一次咖啡。
我已经知道那个成熟点的青年叫于骏,他们似乎是做软件工程的,在筹备一个什么项目,郑敖是决策者。
这个下午一直延续到他们几个很有礼貌地告别。
我中途起身去看炉子上的汤,发现郑敖的手机还扔在昨天的地方没有动过。
我其实很喜欢这样的午后,他做他的事,我做我的事,互不干扰,最多倒咖啡的时候过来在我旁边闹一闹。
不用太近,我离他太近会紧张,也不用太远,不用超出我视线。
暗恋最好的距离就是这样,因为已经知道不可能在一起,所以只要和他待在同一个空间,,知道他也在这里,偶尔不着痕迹地偷看两眼,说两句话,就已经幸福到极致。
这就是姓郑的人的天赋。
他天生能够无师自通地觉察到我想疏远他的情绪,然后本能地找到应对的办法。
不管情况有多差,先蛮不讲理地闯进来,依赖我,缠着我,俨然我是他最在乎的人。
让我得到他朋友的尊重,甚至毫不犹豫地和正在交往的人分手,全心全意地赖着我。
他知道只要他好好和我相处,甚至根本不用去问我在生什么气,我都会原谅他。
继续像以前一样,做他一个人的小朗。
他第一次这样做的时候,我以为他是喜欢上了我。
他第二次这样做的时候,我以为他是在乎我。
现在我已经什么都不敢猜了。
他就像个擅长放风筝的人,离得太近了,跑远一点。
飞远了,又收紧线,我是他手里的风筝,他不可能放我走,却也不会爱上我。
而这一切,也许是他本能的反应。
就像我从不去想他知不知道我喜欢他,他大概也从来不会去定义我们的关系。
只是他忘了,我是一个活人,不是风筝。
风筝身体里栓了线,不会痛。
我心上被栓了一根线,牵扯着五脏六腑,稍一动作,就撕扯得血肉淋漓。
喜怒哀乐,全然不由自己。
所以才要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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