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诗中出处,赏诗的人全都明白,偏偏作诗的人不明白,很尴尬的场面。
程咬金气得老脸发绿,在揍儿子和揍客人之间犹豫了一番后,终于决定先揍客人,太气了,不能忍。
“长孙老匹夫,你出来,俺跟你决一死战!”
**********************************************************
因为李素的一首诗,几位国公名臣名将打成了一锅粥,而李素浑不知情,悠然地在太平村过他的太平日子。
有了二十亩田,李家也算是村里的小地主了,当然,比起同村的东阳公主还差得远。
小地主也是地主,理论上来说,李素和公主殿下已是同一个阶级了,剥削阶级。
李素仍每天坚持上村学,老爹盯得紧,敢不去就祭起法器抽,课堂上郭夫子已不太敢教他了,毕竟他只是穷教书的,对这位能作出“有花堪折直须折”
的大诗人,他能教什么?
不过李素的短处却还是被郭驽拿捏住了,李素的字写得太臭,郭驽实在忍不下去,于是每天在学堂里,别的学生摇头晃头子曰诗云的时候,李素总有特别的优待,郭驽给他特制了一个小沙盘放在桌上,又很慷慨地把自己收藏的许多字帖拓本贡献出来,让李素专门练字。
李素并不反对练字,事实上他也是一个凡事追求完美的人,自己那笔臭字他比郭驽更忍不下去,练字早已提上日程。
自仓颉造字以来,华夏汉字比文化更渊远,有了毛笔之后,汉字的字体愈发多变。
贞观年间,最流行的字体莫过于飞白体,无论朝堂还是民间,皆以飞白为主。
飞白早在汉朝便有,后来书圣王羲之和他的儿子王献之尤精飞白,而如今的大唐皇帝李世民,正是王羲之的超级脑残粉,酷爱模仿书圣笔迹,上有所好,下必效之,于是飞白这种字体迅速在贞观年间成为时尚。
坦白说,李素并不太喜欢飞白这种字体,其势太过浑圆,着笔太过无力,功力稍有不足便很容易把一篇文章画成鬼画符模样,很难看。
所以李素左思右想,再思三思之后,终于做了一个很正确的决定——努力学好飞白体。
对于一个写字其臭无比的人来说,有资格挑挑拣拣吗?
再说,随波逐流才是李素的人生信条,非要在这种小事上标新立异跟所有人作对,有必要吗?
每天在学堂里练两个时辰的字,下午回到家,李素偶尔扛着农具到自家田里帮老爹干点活,偶尔也叫上王桩王直兄弟,去河滩边晒晒太阳。
日子真的很悠闲,不愁吃穿的基础上能够每天过得如此懒散悠闲,对李素来说便是莫大的福分,他越来越珍惜现在的生活,刚来到这个年代时脑子里冒出的一丝丝建功立业的野心,早被如今幸福的懒散生活消磨得干干净净。
袅袅炊烟在黄昏的余晖里摇曳而上,金色的残阳铺洒在河面上,李素看着远处自家广袤的土地发呆。
“该买两头牛了啊……”
李素喃喃自语。
我是探索古墓的行者,我是穿梭硝烟的战士,我是隐匿人群的刺客我是苏白,穿梭于无限幻想世界留下无数传奇的旅者!英文版I’maraiderI’masoldierI’manassassinAndIAmLegend!(PS前三世界暂定为古墓丽影使命召唤刺客信条,欢迎大家在评论区提出自己的意见和看法。)(PS本书VIP正版书友群631114339。入群要求至少订阅50正版VIP章节,欢迎大家加入!)...
他只不过是个法师学徒而已!请收起你那些无聊的玩笑吧,王子殿下,你认为爱德华是唯一一个经历了断头台战争的人吗?更别说他试图谋杀包括您在内的,在座的所有人!殿下,我想我可以把这个理解成,我召集了帝国最精锐的骑士团,都没法捕拿他下狱吗?什么?...
庙里的泥娃娃,不能随便抱回家,那是一些飘零的游魂,一旦抱回家,就会结上阴缘恐怖之旅现在起航,还犹豫什么,赶快加入晓东的团队,一起去经历那些惊悸离奇的回忆吧。...
一个建筑大学毕业的高材生,有着许多人羡慕的事业和婚姻。可在婚姻里她却是个失败者。一天老公领着怀孕的小三在她面前提出离婚时,她怒火攻心,倒地而亡。灵魂却穿越到大秦帝国。她的灵魂附在了十岁的吕雉身上。十四岁的她被征召入宫,与秦始皇演绎了一场旷世的忘年之恋。秦始皇南巡,病死在沙丘。吕雉逃出这场惊天的阴谋,后举家避祸,下嫁刘邦。最后看破红尘世事,最终情归骊山。演绎了一场唯美,玄幻的爱情史诗。...
一个落魄的世家少爷,一部不屈的斗战史。一个拥有神奇战兽的少年,不屈于命运,一步步踏上巅峰,与天抗争,天又有什么资格跟我争?妖夜最新鼎力大作,年度必看玄幻魔法。...
被老婆骂废物,在老婆面前抬不起头问你怎么办?简单,找神医胡小明啊!两口药酒下肚,保证让你重振雄风,第二天早上五点起床都不觉得累。亲戚来的时候痛不欲生问你怎么办?简单,找神医胡小明啊!按摩几下,保证让你舒服到绝经。得了癌症,绝症问你怎么办?还是很简单,直接找神医胡小明啊!没有什么病是神医胡小明的一根银针搞不定的,如果有,你就两根一起搞。胡小明的口号是把石山村打造成男人的加油站,女人的美容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