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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代,可是了不起了污点。
任家人也是无奈,才同意的这桩婚事。
不然还能让她未婚生子吗?
就这,孩子生出来的时候,对外还硬凹说是早产了呢!
有经验的大婶们一看孩子的大小就知道是不是足月的,只是都没好意思揭破罢了。
怀孕还不到五个月的时候,朱卫国哄着原主,要死要活的从任大哥那里拿到了介绍信,回了省城。
说是等安顿下来之后,就回来接他们母子。
结果,这一安顿,就安顿了几个月。
孩子快出生的时候,任大哥跟任二哥去了趟省城,找朱卫国问问,到底有什么打算。
可是连朱家的门都没进去。
家里的老太太说了,朱卫国已经接了朱母的班,进糖厂做工人去了。
不会再回农村去的。
而朱家也不会承认原主的身份,边个结婚证都没有,谁知道孩子是谁的。
朱卫国已经跟厂里车间主任的女儿订了婚,很快就要结婚了。
让任家人不要再去找他了。
任二哥脾气爆,当时就要去厂里揍朱卫国一顿,打也要把他打回去。
还是任大哥把他劝住了,他已经快三十岁的人了,什么看不明白,原本朱卫国就是把原主当跳板的,一个根本不在乎她的人,就算找回来,还指望着他能对自家妹子好吗?
这就么样儿,孩子还没出生呢。
原主跟孩子就被抛弃了。
这样的事情,在那个年代,实在是太普遍不过了。
不说哪个村都有吧,镇上也听过那么几例。
乡亲除了感叹几句当事人瞎了眼遇到了渣男或是渣女,嘴损一点儿的人说让几句攀高枝摔断腿也就算了。
个人过个人的日子,还真没谁把这样的事情当是什么污点。
跟那些打离婚的,出轨的什么的,完全不是一个概念。
没了婆家,就只有嫁家了。
三个哥哥都已经结了婚了。
有三个嫂子加上老娘还有妹妹一大堆人照顾着,小妹妹跟着原主一起住给她做伴儿,除了虎脾气上来了,一直想着等孩子生下来要带着孩子去找朱卫国之外,原主的日子也不算是特别的艰难。
十九岁生日刚刚过去不到一个月就当妈,女儿生下来,有爹相当于没有爹。
除了一间半,家图四壁的小土房之外,什么都没有了。
这就是原主的一辈子。
“行,挺好。”
青筝了解了过去之后,稳了稳心神。
还行,没什么大不了的。
赶上了好时代,她不会过不好的。
“小筝,醒啦?喝点儿小米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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