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虽然治标要治本,闻仲也表示了他愿意配合,但这所谓的本是什么呢?过敏是一个人的体质问题,难道他们要改变闻仲的体质吗?这怎么看都是一件异想天开的事。
左思右想之下,苗知尘决定循序渐进,让闻仲一点一点地适应麒麟。
苗知尘向墨麒麟讨要一片鳞片,墨麒麟不明所以,但还是乖乖地在脚趾上扯下一块递给了苗知尘。
苗知尘黑线道:“小墨,这是你的脚趾甲吗?”
墨麒麟吐舌头,点头。
苗知尘摸了摸墨麒麟的脑袋,说:“哎,你是一只麒麟啊,别学哮天犬那个没出息的,吐舌头是什么鬼。”
墨麒麟蹭了蹭苗知尘。
苗知尘把墨麒麟的鳞片装进一个香囊里,将香囊给了闻仲。
闻仲接过香囊时连打了三个喷嚏,说:“给我这玩意儿作甚?香囊是书生才要的,我是武将,才不需要这种娘兮兮的东西。”
苗知尘说:“这里面装着能让你克服麒麟过敏症的关键。”
“这里面放着什么?”
闻仲动手就要拆香囊,被苗知尘给按住了,他说,“我不能打开看?”
苗知尘睁眼说瞎话:“不能打开,一旦打开里面的东西就失效了。”
万一闻仲打开香囊后见里面装着一块麒麟的脚趾甲直接丢了怎么办?所以他一定不能让闻仲打开香囊。
闻仲说:“这香囊的香味怪怪的。”
才说完他又打了一个喷嚏。
苗知尘笑道:“太师且忍忍吧。”
闻仲也不是拖泥带水的人,既然下定决心要治治这个麒麟过敏的毛病,他就不会知难而退。
虽然这个香囊让闻仲的嗅觉很受罪,也与他的形象格格不入,但闻仲仍是把香囊给佩戴在了身上。
人的适应能力都是很强的,香囊戴得久了,闻仲打喷嚏的频率逐步下降,倒是初见成效。
这日,纣王召闻仲入宫,一来就是兴师问罪,说闻仲这个当臣子的怎么能和天子闹别扭呢,简直是以下犯上。
原来上次君臣两人因为妲己的事不欢而散后闻仲就没再进过宫,旷了好几日的早朝,纣王到底先沉不住气,率先求和了。
纣王说:“太师,你的职责是辅佐朕,为朕分忧,就因为朕不听你的你就不来见朕,这太过分了。”
闻仲说:“臣在等陛下想清楚。”
“我不明白。”
纣王困惑地说,“御妻不过一介女流,能掀起什么风浪来?为何太师你执意要置御妻于死地?”
“呵。”
闻仲冷笑,“难道她掀起的风浪还不够?花样百出的酷刑,残害死的忠良,劳民伤财的工事,哪样不是她搞出来的?”
纣王哑然。
纣王是要和解的,不是让战斗升级的,他就暂且搁置了有关打妲己的话题。
纣王转了转眼珠,瞥到闻仲腰上的香囊,问:“太师,朕记得你不爱佩戴这些东西。”
闻仲说:“嗯,这是别人送的。”
“谁送的?”
纣王在惊讶过后就沉了脸,“是女人送的吗?”
闻仲说:“不是。”
她不过是去参加一个珠宝设计大赛,谁知竟在换衣间被陌生男人夺去清白,紧接着又被大BOSS逼着签下结婚协议!他是跺一跺脚就能颠覆整个华夏的贵族后裔,冷酷霸道,手段狠绝,却唯独宠她入骨,甚至将家传之宝送给她,捧她入云端。她为了生下他的孩子,差点赔上自己的性命,结果却等来他的一张离婚协议书。我的女人回来了,你功成身退吧!他目光冰冷,没有一丝情意。功成身退?秦堔,一切就这么简单吗?三年后,在她的婚宴上,熟悉而陌生的男人突然拉她进入黑暗,将她抵在墙上,灼热的气息烫得她发颤,记得吗?你第一次,就是这样给我的也只有我,才有资格碰你!...
宁静以致远,少年张远一步一步的走下去,完成了自己的足球人生。...
还记不记得那个青春如歌的八九年代,还记不记得那个岁月如歌的八九年代,灰色的年代,充满欢声笑语的年代,遍地黄金的年代。重生在这个充满激情的岁月里,张真一这样说你好,八九年代!你好,属于我的年代!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重生八九年代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通天塔,塔通天浮屠界,界浮屠。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会当凌云顶,一览众生小!***继恐怖高校后又一无限之作,尽请阅赏***...
篮球场上不止有控卫,还有控妹!想看欧美少女明星,来这里吧!想看少女时代,这里将是天堂!这是一个华裔少年的青春成长史,从小学到高中再到NCAA,最后进入NBA的辉煌路程!他有一群搞怪的狐朋狗友,也有很多性格迥异的女性朋友,他是洛杉矶的宠儿,也是这片星空下最闪耀的华裔球星!...
这是一个空前混乱的年代,这个年代缔造了中国文化和教育的黄金时代,这是一个王朝解体之后走向宪政民主国家的过渡阶段。这一时期开创了历史上的多个第一。这是一个多元的自由的年代,这个时代终结了千年的帝制社会。这便是一个属于北洋的时代。当我们回过头来看待这个时代或许并不像你所知道的那样。PS本书群542245614欢迎各位书友进群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