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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写这本书之前,我曾经很犹豫,因为作为读者,我喜欢阅读,喜欢发现新奇的世界,喜欢品尝不同的味道。
但是如果真的成为作者,又会面临许多的问题,比如毕业,比如现实压力,比如身体精神的考验。
但是当我真的找不到书的时候,我才决定自己写。
...
这是写作的初衷。
当然这并不是唯一的目的。
我也喜欢写作,也想自己写的文有人看,有人喜欢。
每一天看到新的评论与新的朋友,都是我写书时最开心的事情。
所以对于每一个为我评论的书友,我都真的无比的感激。
往昔我一直对很多书看不上眼,这里有毒点,那里写的比较尬,但是真的到自己开始动笔,才发觉一切事情不亲自去经历一遍,就永远也不会懂。
经历了最初的干劲十足,到第一次的卡文,第一次偷懒吃存稿,到第二次卡文后文思泉涌,三小时写一万二的快感,至少我对写小说有了最基本的一丝认知。
而且对自己的水平也有了评估。
写小说没那么容易,这是事实,除了大纲的构思,在每一个细小的细节串联,铺垫,伏笔,都会让我感觉痛苦,有些剧情前面写了,过不了几天就剩一个模糊的印象了,而有些剧情到该用的时候还要回头一章章的找,有时候找一个小时就为了找一个前面写过的设定。
这就很累。
说实话,这本书其实没有大纲。
或许是源于自己的自负,又或者源于对记忆的自信,我只是大概的将剧情走向过了一遍,就开始落笔了,而不得不说,存在的东西大多数都是合理的。
所以写了一些章节后我又被迫回头补大纲去了...
在写作最初,我一直在想,如果读完书,用一句话来说明全书的主旨,应该用哪一句话才最好。
我开始想了很多,高大上的东西,而到最后,我的思路也清晰了很多,一句话脱颖而出。
那还是我在看金先生武侠小说时的一句话,
“那些都是很好很好的,可我偏不喜欢。”
这句话给了我很深的思考。
我开始思索,然后突然发现,很多人都有这种经历,在我设定的剧情里,菲奥娜如果没有毁掉自己的婚礼,会有一个平静而美好的未来,可是她偏偏不喜欢。
卡特琳娜如果谨守着贵族平民的界限,那么她与尤里安将没有未来,可是她偏偏不喜欢,偏偏想要靠自己来改变。
薇恩,如果不是家族的变故,那么她真的会永远都天真过一辈子吗?也不一定。
拉克丝,如果真的毅然决然逃走了,那么她还会一误终生吗?
决定人未来的永远是人的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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