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苟参伸手搀扶花红,触手之间感到一片滑腻丰润,花红全身一颤,脸猛地就像涂抹了胭脂一样嫣红了起来,不过别人也瞧不见,她低眉顺眼,眼睛却慢慢的有了泪水,轻声说:“老爷,奴家,没有,那人将奴家送到县衙,却走了。”
“见到老爷,奴心里喜欢……”
花红的话断断续续,但是真情流露,苟参笑说:“没事就好,先去后面休息,回头本老爷和你细说。”
苟参招呼了丙女将花红接走,就到了屋里,还没坐下,李明俊几个前来复命,说路上原家生事的一干人都被带到了县衙,请县令发落。
苟参微笑着对李明俊说:“这一段大家都辛苦了,留下几个值守的,其余人都回去休息就是,等这几天本县令忙完,再给大家叙话。”
“那路上的几个泼皮,先押进大牢——哦,本官记得往曰县衙大牢曾经脱逃过人犯,如今,可不要再犯下如此错误了,不然,本大老爷是会生气的。”
李明俊听着,看着苟参笑眯眯的脸,心说你这样哪像是有生气的样子?
安排妥当,苟参就不停的在劝朱博的酒,天南地北的乱说一气,专拣一些稀奇古怪的事情和笑话给朱博听。
一会,朱博就说:“你家小妾,刚才已经安然回来了,至于当初是谁将她接走,你也不必追问,总之她这一段没有受委屈。”
苟参听了笑笑的谢过朱博,心说这个朱博,看着粗鲁其实心思细腻,办事妥当,还知道让人给花红戴着个面纱送回来,否则衙门里有些人当初在阮小六家是见过花红的,而这花红如今却摇身变成了新任大老爷的“亲眷”
,难免要被人说闲话议论。
这一顿酒一直吃到了太阳落山。
晚上,苟参亲自将朱博送进卧房,然后拿了那个张敞给的陷城弓来,要送给朱博。
朱博一看,就伸手将弓握在手中,掂量摩挲一会,满脸惊讶的说:“陷城弓?这是从何而来?”
这弓身通体黑黝黝的,柄手上镌刻着古篆“陷城”
二字,高有一米五左右,苟参拿着的时候显得不匹配,但是在朱博的手里,却正好和他身高相符。
“朱兄果然高人,识货!
你只管说喜欢不喜欢?”
“自然喜欢,陷城陷城,这弓实在是属于神兵利器,非同凡响。”
“那小弟送给你就行了。”
“我不要。”
苟参一听就瞪眼:“什么意思?喜欢还不要?干嘛?好歹咱们也是生死之交,跟我客气?”
朱博摇头说:“谁跟你是生死之交?”
苟参就改口:“好吧,相逢即是有缘,请朱博大人给个面子,勉为其难的收下本县令大人的礼物。”
朱博眼睛一直在弓上看,满脸的欣赏:“喜欢是喜欢,拥有是拥有,概念是不同的。”
苟参立即说:“喜欢了就要拥有,不能拥有,不是白白喜欢?”
“非也,这张弓,有讲究,别人不知,我却明了。”
苟参就做出一个愿闻其详的样子,朱博说:“这弓,不是一般人能用得起的,所谓‘国之利器不可轻易示人’,今天我能看到这弓,也是没有遗憾了。”
“这弓和另一个神弓曾经被两位盖世豪杰所拥有,”
朱博看了苟参一眼说:“另一个神弓名叫‘霸王弓’,乃是当年西楚霸王项羽所持有,只是项羽在乌江自刎之时,霸王弓被他给投掷到了湍急的河流之中,再也不见了踪影。”
“而这一个,就是当今唯一可查的神兵利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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