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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人对秋水那是好奇得不得了,非常热情。
虽然秋水都23岁了,但是他长得显小。
人又瘦,再加上今天穿的是白色的休闲服,看起来就像十八九岁的样子。
秋水无奈,他来这里,就只是吃个饭而已。
不是来下棋的。
要是真在这里和他们下棋,他今天基本就不用吃饭了。
所以,秋水只能够无奈地拒绝了他们。
不过有好几个人还是比较热情的,虽然秋水拒绝了他们。
但是他们却硬是要加秋水好友。
其中就有那个三十岁左右的,脾气比较火爆的青年。
“我叫江信平,京都本地人。
在这京都里,算是有点本事。
有事你喊你平哥我,就冲你今天教训那外国佬,我交你这朋友。”
江信平性格大大咧咧,为人却很将义气。
刚才秋水教训波比,简直令他大快人心啊!
再加上他一向喜欢下围棋很厉害的人,所以,江信平就很自来熟地,硬要和秋水交朋友。
并且还很实在地,直接让服务员将秋水他们这一桌的单,记在他的名上。
刚好捧着菜,走出来的于时缘听到了江信平说让记账在他名上的话,于时缘立刻瞪了他一眼,“你这小子,是准备和我抢着请客是吧?”
江信平立刻道:“缘哥,我这哪敢啊。
我就是想要和这小兄弟,交个朋友。”
于时缘直接抬起脚,轻轻地踢了他一脚,“去,一边去。”
“好嘞。”
江信平立刻屁颠屁颠地跑回了自己的桌位上。
于时缘看着江信平那一副没正经的样子,忍不住摇摇头,然后将菜放在了秋水两人的桌面上。
紧接着,对秋水道:“不好意思,刚才那个是我表弟。
他没什么坏心眼,就是有点粗脑筋,喜欢交朋友。”
秋水摇摇头,表示没关系。
于时缘将菜轻轻推到了秋水面前,“来,快尝尝,这是我伴侣亲手做的金丝肉,是我们店里的招牌菜。”
金丝肉,这道菜,是楼羽辰点的。
表面看上去,这道菜就是将肉切成了的丝,然后再浇上了一层层金黄色的酱。
看上去,有点像酸甜排骨,只是将排骨换成了肉丝。
似乎就是一道酸甜的纯肉菜。
但是秋水夹起两条肉丝,放进嘴里之后,却发现味道是咸的。
并且,这肉里面,居然还夹着豆芽,红萝卜等蔬菜。
吃起来不但一点也不腻,还很清脆爽口。
“好吃。”
秋水眼睛发亮,抬头直接表达了自己的感官,“这菜也太好吃了,是我吃过的最好吃的一道菜。”
于时缘笑了,听到有人赞美自己伴侣做的菜,他比赢了棋还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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