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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捕食鲤鱼者杖六十(第3页)

李璟还在分辨。

不料,那绿袍官员却是马上翻脸,怒喝道:“敬酒不吃吃罚酒,好你个小子。

来人,把他给本官捆起来,带回去。”

“大官人,你这是要做什么?”

李璟大惊,他没有想到这胖子居然翻脸比翻书还书。

“我要干什么?”

胖子嘿嘿冷笑两声,对着边上围观的众人道:“我大唐开元三年、十九年朝廷曾两次“禁断天下採捕鲤鱼”

;曾有规定“取得鲤鱼即宜放,仍不得吃”

,有卖鲤鱼者被杖六十。

此乃律令,你一个小小的庶民,居然罔顾国法,公然捕食鲤鱼,还不知罪吗?来人,带回去,重杖六十。”

随着那绿袍官服胖子的嘿嘿冷笑,在场众人仔细观察,果然发现李璟手中的那两串鱼中就有一条龙须赤鳞的铜鲤。

唐玄宗确实曾经下过禁食鲤鱼的诏书,不过原因并非单纯的避讳国姓之意。

“道不食鲤”

原本是道家的规定。

道家认为,鲤鱼能成龙,身上有36片鳞,每片鳞上有个黑点,认为鲤鱼是崇拜太阳的,故称为“赤鲤公”

,吃了鲤鱼就要遭到天遣。

李唐王朝说自己是老子李耳的后代,李耳又被道教奉为教主。

于是,李唐王朝不但禁止百姓烹食鲤鱼,据说凡是捕到鲤鱼并出售的,也要杖打六十大棍。

不过上面虽有过这样禁断天下採捕鲤鱼的诏书,但到了民间却并不能真的禁绝。

特别是到了此时的晚唐,这条法令也基本成了一纸空文,百姓照样是捕食鲤鱼。

只不过,此时当这库官以这条法令为由,要逮捕李璟之时,大家才突然发现,他们连个反对的理由也拿不出手了。

李璟自然也是知道那胖子所说非假,可明知这条法令早成空文,民间一直不曾真的禁断食鲤。

可这个时候,却不可能拿这个来说事,抵消他的“有罪”

有道是破家县令,灭门令尹,眼下,一个小小的镇军库官就能拿捏得李璟无法动弹。

面对这突如而来的灾祸,他不由的后悔,早知如此,直接把那两串鱼卖了也就是了。

ps:不投推荐票者,以捕食鲤鱼罪杖六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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