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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那些年,在老家的女儿只能吃着爷爷奶奶磨的米糊,慢慢地长大。
而芳从来不曾提过要回家去看看孩子。
就在这样的岁月里,芳跟我越来越聊不上话了。
芳的工作一般都是晚间上班,而我是白天干活,大家的时间都是错开的。
傍晚我一天劳累回来,看着她打扮得漂漂亮亮地出去,我有话想说,但什么都说不出来。
只是眼睛无端地有些发涩。
有时,她说她要加班,也就宿夜未归。
而我,每天累得像只狗,也无暇去想那么多。
或许,潜意识里压根就抗拒去想。
一开始,我们两个人说话的声音越来越大声——我记得我看过一句话,就是说两个人的心距离远了,大家就会拼命地大声说话,而当彼此的心是靠近在一起时,都是细声细语,甚至爱说悄悄话。
我记不起我们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就没有悄悄话了。
到了后来,连大声的话都没有了。
我是为爱而来广州的,我是为我的爱人而来广州的,可我TMD活得实在是太窝囊。
我现在还有爱人吗?
到了后来,因为主顾的脸色实在太难看,跑腿的差事丢了,于是我连房租都支付不起了。
芳说她回家去住,可我好意思跟着去吗?记得刚回到广州时,只要不上班,我一有空就到芳的父母家去帮忙种菜,可每次,都是被岳母奚落一顿,小舅子在一旁冷嘲热讽。
所以慢慢地,我也就不上门了。
芳果然回家住了,租房就显得实在是太奢侈了,所以我退了房子,住到了我的工作场所——一个电表房里。
热烘烘的,吵闹闹的。
还有各种辐射。
就这样,日子又过了两年。
而在这两年间,我和芳只是偶尔通一下电话,连QQ都不聊了。
往昔那个爱我的女子,只是若隐若现地出现在我的脑海里了。
这样的日子还有什么意思呢?在我难受到在无数个夜晚深深地自我怀疑时,在老家小城市的学校里做副校长的堂小姑打电话来说,她们学校在招聘保安呢,年迈的父母也叫我回去。
我终于萌生了归意。
但芳说什么都不愿意再跟我回广西。
我们的女儿盼弟,从六个月与母亲分离,便再也没见过她妈,也没盼来弟弟。
等到我从广州回到了老家,女儿已经五岁了。
那一年,我29岁,胡子拉碴。
而家中的父母,腰更弯了,白发苍苍。
我心酸地打起精神来,拾掇拾掇自己,照照镜子,来个微笑,当年腰板挺直挺直的那个帅哥似乎又回来了,我对着镜子敬了个军礼,一种豪气油然而生。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
看来,还是家乡的水土滋养我。
父母还能有多少年可活呢?难道我要为了一个女人而连父母都不管不顾了吗?那也是当年我执意要跟芳回广州时,姐姐们质问我的话,现在再想起来,确实很愧疚,但我无悔——我对于这个爱过我,而我也爱过她的女人而言,我已经尽力了。
再看着越长越像芳的女儿,我的心定了下来,我决定去市里的学校应聘保安。
就这样,我遇见了丁香老师——在我的心荒芜得需要一种什么东西来填充的时候,我遇见了一个像丁香一样,结着愁怨的姑娘。
我每次远远地看到她,心都一直砰砰地加快跳动的速度,有时,甚至感觉到了血涌上了头。
可我只能假装若无其事,镇静自若。
我怎么样才能把这么美好的女子追到手呢?文文静静的丁香老师啊,估计一天到晚也是挺累的,因为她在我的心里,从来没有停止过奔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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