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当齐思远醒过来的时候,已经身在一片森林当中。
他全身**,被冻的瑟瑟发抖,手上牢牢地握着一颗奇怪的珠子。
明明应该被炸死了,怎么一眨眼出现在了这个莫名其妙的地方?齐思远百思不得其解,直到他看到了逼近过来的一群豺马,才意识到自己可能穿越了。
豺马性子凶恶,体型比野猪稍大,长着豺狗的脑袋,马一样的身子。
地球上绝对没有这种生物!
更没有比一栋房子还要大上三分的毒蘑菇!
齐思远刚穿越到这个异世界,就差点被一群凶恶的豺马给吃掉。
幸亏他身手还算灵活,万分危急的时刻爬到了一棵参天巨树之上,这才躲过一劫。
豺马群不甘心放弃到嘴边的食物,散开来把那棵大树团团围住,那种情景简直让人绝望。
齐思远不绝望,他性格隐忍而又顽强,从来不会轻言放弃。
一番探索之后,果然给他找到了机会。
森林中的树木巨大而又密集,树枝多有交叉接触。
齐思远在树杈上躲到半夜,趁豺马们睡觉的时候跳到了另外一棵树上,最后他终于成功逃离了那群豺马的领地。
作为一个地球人,穿越这件事真是喜闻乐见,既然有穿越,那么就一定少不了另外一样要紧的元素——金手指。
齐思远仔细检查过自己的身体,没有任何异样。
力量没有变大,体力没有变强,也没有多出什么古怪的能力。
这么看来,一切的玄机都在那颗珠子上。
他记得很清楚,穿越之前手中空无一物,但穿越之后手里就紧紧的抓着一颗奇异的珠子。
珠子乍一看黑黝黝的不起眼,但仔细看时,珠子表面隐隐有流光转动。
用各种方法试探这颗奇异的珠子都没反应,齐思远失望的随手把珠子贴在了自己的脑门上。
这时他的精神一阵恍惚,整个人骑在树杈上一动不动,全部的心神都进入了珠子的世界。
冥冥中似有灵犀,齐思远很快就感应到了珠子传达给他的一些信息。
珠子名为灭世珠,已经在宇宙中游荡了亿万年之久。
本来灭世珠还会继续游荡下去,但它经过地球时不知发生了什么变故,突然膨胀到遮天蔽日,然后挟裹了齐思远穿越无数时空,降临到了这个灵气充沛的修真大世界。
具体灭世珠发生了什么变故已经无可考据,但它消耗了极大的本源,只匆匆传给了齐思远一篇法诀之后,就陷入了沉睡,不知何时才会醒来。
法诀名为《灭世真经》。
这是一篇修仙的功法,练到高深处,挥手灭世即可飞升天外!
齐思远激动莫名。
穿越异世,习得长生道法,从此纵横逍遥,与天地同寿,与日月同辉,这样的梦想,哪个男人不曾有过?
更何况,飞仙之后有没有可能复活王冰莹?既然穿越和修仙这种不可思议的事情都成为了现实,那么穿越回去让死者复生似乎也不再那么遥远。
对于王冰莹的死,齐思远一直心存内疚。
人人都道他手段血腥心理偏激,但谁又知道他内心的痛苦?王冰莹是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人!
如果命运可以调换,他宁愿死的只有自己!
灭世真经讲究灭世飞升,堪称一本至魔功法,一人飞升要以整个天地为代价,这是何等的疯狂霸道!
尽管如此,齐思远却毫不犹豫的就开始了第一层的修炼。
天地灭绝与他何干?只要能复活王冰莹,哪怕只有微不足道的一线希望,他也决不放弃!
他已经不再是那个游走在黑暗中的正义清道夫,黑色日记组织的高层出卖了他,他人生的理念轰然崩塌。
而修得飞仙大道复活王冰莹,这已经是他活下去的唯一动力,是他人生的终极目标!
这方天地名为修真大世界,因为灵气充沛的缘故,修仙问道蔚然成风。
天地规则之下,修行一道分为炼气、筑基、金丹、元婴、化神、渡劫,九次劫数渡过之后就能飞升成上界,从此长生逍遥。
他是巫师界的异类,在冷酷的,缺乏人情味,以利益为先的巫师界中,他保持着自己前世的道德底线,有点同情心,有点装B,又有点好色。他作为人族的一员,以解放异世界的人族为己任,成为人族公认的人皇。他的传说,传播无尽宇宙,异界的强者们尊敬地称他为人皇,恶魔召唤者,时空掌控者,巫师之神。龙与魔法,剑与骑士,美女与异族,构成了一个梦幻般奇妙的世界。而他的传说就从这里开始!...
又想要了?她刚从浴室出来,看着优雅坐于沙发上的男人。第一次约他,她惨遭拒绝第二次他主动求约,被她无视。某天,他霸道的宣布顾情深,从今天起我就是你的老公。她知道女人的幸福很重要,可惜他那么强大,实在无福消受。我拒绝。她抵死不从。想他堂堂厉少,手腕高杆,运筹帷幄,深藏不露,英俊非凡什么她不要他?来,我们聊聊人生...
展小怜造火箭的梦想破灭后,就是想找个外企当前台,看看言情小说找个温柔大叔当贤妻良母,结果,却被燕禽兽给占了。众所周知,青城燕爷有断人手脚的变态嗜好。某日,胶带落燕爷手里了。燕爷给某女sex暗示来来来,挨个排好队,都把自己最宝贵的东西献给爷,不带重复的,爷心情好就饶了你们。一人断了食指献给燕爷,其他人纷纷效仿,拇指中指无名指小指到脚趾一地血迹,哀嚎不断,相继离去。唯有胶带童鞋一脸不屈,燕禽兽坐等这肥妞投怀送抱。胶带拿起血淋淋的剪刀,一咬牙,咔嚓一剪,留了十几年的大辫子送到了燕爷手上,扬长而去十九岁,展小怜突然发现自己怀孕了,给燕回打电话,结果,青天白日的,那禽兽正跟一个女人上床呢。展小怜那个我怀孕了燕禽兽直接说怀孕就做了,跟爷讲干什么?展小怜怒骂靠,那你特玛的好歹也给我点打胎的钱吧?燕回在那边邪笑爷出力还要出钱?这钱该你自己出。接着展小怜就听到了女人的叫声,要多高亢有多高亢,一听就知道正在做那事,展小怜气的无语,尼玛,晚点做会死啊?那边燕禽兽还在说话真怀上了?爷不是给了你一瓶药,没吃还是怎么着?爷最讨厌小孩,哭哭闹闹吵死人了,别跟爷开玩笑,要真有了赶紧做了展小怜气过了也不气了,就笑了笑,说行了行了,您先乐着吧,我还上学呢,没打算现在生什么孩子,当我多事,挂了啊。展小怜要挂电话,那禽兽还不让,别跟爷玩这一套,没有最好,要是真有了,你给爷赶紧做了,爷现在忙,日后补偿你。展小怜若无其事的回了一句行,那您先日着吧,记着别忘了给我好处哈。挂了电话,展小怜就开始数身上的钱,生活费全在这了,打一胎得多少钱?展小怜牵着费小宝的手燕爷这是什么表情?放心,姐小说看的多了,带球跑那种戏码太老套,姐觉得那种女人就是傻B,姐不喜欢。再说了,燕爷的继承人怎么可能轮到姐来生呢?话说要是真生了,现在也该有六七岁了吧,这个才多大?宝贝过来,告诉燕爷今年多大了。费小宝奶声奶气的说四岁。燕回摇摇晃晃走过去,摸摸费小宝的脑袋,笑的惑人心魂那,这个野种是谁的?别告诉爷,这是你跟哪个野男人生的。爷说过,爷不喜欢。展小怜笑笑燕爷别这样啊,您大人大量,跟死人呕什么气呢。就算您想挖坟再阉也不成啊,那骨灰都撒海里了。燕爷要的是什么?是臣服!燕爷就是要让天下的女人拜倒在他的西装裤下,自然,其中定是包括那只叫展小怜的肥妞。渣男VS民女,犹如拿破仑遭遇了滑铁卢,是裙下之臣还是入幕之宾,究竟谁让谁甘愿臣服,唯有局中人自知。特别说明作者的恶趣味,此文无三观,建议看文的小盆友重阅初高本马哲书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不喜欢的小盆友统统点叉退散,不必特意留言告之,新人新文,请多包涵╭╯3╰╮爱偶乃9收藏偶,8然会坑,别滴神马皆4浮云...
新文新欢陌路人995193或许你并不知道,我愿用我拥有的一切,换你一世幸福。他是榕城得天独厚的商贾之子,她是名门叶家的掌上明珠。这是一场外表光鲜亮丽的豪门联姻,只有叶亦欢自己心里最清楚,她和凌南霄的婚姻,早已名存实亡,烂到了骨子里。叶亦欢很明白,在凌南霄心里,她阴狠,下作,卑鄙,甚至可以说不择手段。因为她为了和他在一起,能做出任何事,甚至是去杀他最爱的人直至他将她紧紧的逼在墙角,声音颤抖的问她,你究竟为谁怀过孩子?!她看着面前深爱至斯的男人,苦笑不语凌南霄深信自己是讨厌叶亦欢的,可即便这样,他仍然能以一种相敬如冰的姿态,同她保持两年的婚姻关系。他用最直接的方式报复她给她婚姻,却不给她爱情。他对她恶语相向,却容不得别人说她一句不好。他从不曾给她一个好脸色,却又忍不住去暗暗关心。可他不知道,爱情是债,有欠必还。当叶亦欢签下离婚协议的一刻,他终于明白,对于这个女人,他并不是全无感情。大雨中,他辗转于巴黎街头,只为还她一场被辜负的爱。他出没于大大小小的宴会展览,重金买下她每一个设计,只为博她一笑。他在雪夜苦等,拉着她的手说我爱你,而她只是轻轻一笑,亲昵的挽住身旁的男人。凌南霄,我再也不爱你了。那一刻他终于知道,他想爱她,已经太晚了。★★★1V1HE结局的先婚后爱的婚恋文,千万不要被前面的小虐吓到真正的宠文在后面呦...
什么嘛!她只是在咖啡厅不小心打翻了牛奶溅到他那件比普通货色名贵一点的白衬衫而已啊。这天,突然空降美男,说是要她负责,死皮赖脸的要在她家暂住,没办法,莫微凉只能乖乖认了,什么!?住就算了,凭什么还要抱着自己睡觉?说是地板没有弹性。美男跟她去同一所学校上课,神秘如他,既然是个样样都会的奇才。当看到她和其他男生亲密接触的时候,会把她抵在墙上,霸道如他,凉儿宝贝,我的独有欲可是很强的。莫微凉!你喜欢我?我他逼问,她哑然。好不容易习惯了有他的生活,但是有天,他却神秘的消失了宠你宠到北冰洋,溺你溺到南极洲(我爱你,这一世,唯爱你!)...
奇诺不耐烦的掏了掏耳勺作为一个颜值主义者,长的不好看的,都得死!我不服,卡彭贝基为什么没有死?唔嘛嗯,他长的也算蛮有特色的,就饶他一命了。你你什么你,赶紧死去,哥还要忙着攻略未婚妻呢。唔,貌似女帝不太好攻略啊。罗宾,禁止你去抓弗兰奇下边哦。桃之助,小鬼去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