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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这本《逆旅》完全不一样。
小说洋洋洒洒十万余字,写了前后大概半年的时间发生的事情,叙述没有任何技巧,一味的平铺直述,每个字分解到半年里的每天,成就了整部小说。
没有提到单身父亲为什么是单身,也从来没有出现孩子的母亲,连路人都极少出现,更没有什么对话,文笔细致到让人胆寒,可以想象出作者写下这些情节时,脑子里浮现的画面。
孟缇再次翻到小说的第一页。
一开头就是衣衫褴褛,疲惫憔悴的父亲带着两个孩子出现某条小弄堂里。
叮咚。
叮咚。
昨夜的雨水凝结成龙眼大的珠子,喳喳作响的滚过房梁上的黑陶瓦片上,从屋檐边上接二连三的砌落下来。
瓦片上生了厚厚密密的青苔,张牙舞爪一层堆在一层的尸体上。
太阳是个半透明的薄膜片贴在空中,阴霾密布的天空花瓣一样枯萎着,就像带着两个孩子走进胡同巷子的那个男人的脸,薄得只剩下一层皮,手指一捅就破,下面是露出森森的白骨。
他身后跟着个瘦骨嶙峋的小男孩,吃力地抱着跟他差不多大小的帆布背包,被刺骨的寒湿冻得面皮青紫。
那是条弯弯曲曲的巷子,就像无数条爬行的蚯蚓和水蛇,长的没有尽头,昏暗而幽深,走完一段还有一段。
两边的房子沉默地看着对方,墙壁的颜色太过晦暗,以至于看不到任何窗户;墙面cháo湿斑驳,铺满了滑腻腻的青苔;那些色泽暗淡的大门,劣质的木头被水泡过,飘出一股腐烂湿蘑菇的气味。
不平的青石板路,几块叠石忽高忽底,小小的灌木从泥土fèng隙中挣扎着绿了墙角边,水沟里的蚊虫像人的声音一样叫着飞起来。
远处有人生起了煤炉,白茫茫的烟灰飘过来,被地上的水汽浇得七零八落;背孩子的男人挪动着了僵尸般的脚步,佝偻着身体走过去。
生炉子的是个胖得惊人的中年妇女,浑身上下没有一点柔和的线条,浑身的肉都在跳动,一双眼睛睁得铜铃大,对这个闯入福来巷的外来者表示愤怒。
男人背上的孩子不知人事的睡着,头发稀少,眉毛颜色极淡,前额光秃秃,看不出男孩还是女孩,脸色是不正常的红润,偏偏又透出一股病态的苍白。
男人把孩子的重量转移到左手,腾出了右手‐‐那只手上有无数的裂口,还有干涸与未干涸的血迹。
男人沉默着,那张脸太过枯槁,连愁容都看不到,从瘦得只剩下骨头的手指从裤兜里摸出一沓零散的纸币。
男孩终于抬起那勾着的头,苍白的上镶嵌了一对漆黑的眸子,那用不甚熟练的当地方言开口:&ldo;我们,要租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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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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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楷体部分为文章里提到的小说内容的引用。
第四章书店(上)
孟缇浑身冷汗地从噩梦中醒过来。
一个鲤鱼打挺坐起来,坐在床上呆滞了一会,大脑慢慢回魂,拿起床头上的闹钟一看,时间竟然不知不觉走到了到了七点半。
她想起早上第一节有课,立刻慌手慌脚地换衣服,动作太快,拿衣服时竟然吧《逆旅》扫到在地上。
她心疼地捡起来放回枕边,冲进卫生间洗漱。
真是毒害无穷,这本小说就是放置了若干年的醇酒,看第一遍还不觉得如何,第二遍时效用就猛然挥发出来,细节太过真实,连做梦都是那条蛇一样的巷子,自己在巷子里徘徊,不得解脱。
这个时间自然是没办法再吃早饭了,连用微波炉热一下牛奶面包都是奢侈。
她只来得及梳了下头发,抓起书包和钥匙就出了门。
一路狂奔到楼下,恰好碰到拎着早点晨跑步回来的郑宪文。
一脸神清气慡的郑宪文惊讶的看着她,她匆匆打了个招呼,一边开着车锁一边想,所以邻里的青梅竹马就这点不好,自己什么乱七八糟衣冠不整的样子都见过,怎么可能还有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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