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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沈墨。
为什么我现在才出来,这都要问我的后妈——为了衬托我的弟弟,她甚至连个结局都吝于给我。
坦白而言,我人虽然冷了一点,话虽然少了一点,但并不妨碍我也是个正直向上的大好青年,而且重要的是,作为男主的一母胞兄,我的颜值也是很高的。
但是这么高的指数,我仍旧被后妈炮灰了,甚至我遭到了一些女性读者的厌弃,其实……你们不懂我的心呐!
从小到大,我都是家里面最受宠爱的那个,虽然我也不明白为什么都是爹妈生的,我为什么可以在沈家享受父母无微不至的照顾,精心的培育,而我的弟弟却要养在乡下偏僻的庄子上,但习惯是可怕的,由最初的略感不平,到最后习以为常,甚至我心里隐隐还有一些自得。
有时候,比如过年,弟弟也会被接回来,那个时候我心情是复杂的,他那土里土气的衣着和我一比,看起来就像是个仆人,可整个仆人却要叫我哥哥。
我想他大概看出我对他的嫌弃,当我背着人告诉他以后不要叫我哥哥后,他居然当着那么多人的面拉着我的衣角大声叫我哥哥,搞得我很是难看,尤其当时还有几个漂亮的女孩子在场。
我拂袖离去,却感觉到很开心,错,这里的说明白,这开心不是我的感受,而是我感受到他的开心——双生子之前奇妙的感觉,也是我极力想摆脱的感觉,可惜这一辈子我是摆脱不了了。
他被养在乡下,我在城里做我的少爷,我也不负众望。
年纪轻轻摘得状元之名,青春得意,鲜衣怒马,不想这时飞来横祸,据说,我被那个横行京城的女霸王看上了。
那个女霸王是当朝权相何世平的掌上明珠,明到什么程度。
看到她的人都会被她……的狗闪瞎眼!
这女霸王最为好色。
据说最大的爱好就是每天带着她那只恶犬绕着京城的菜市场跑步,遇见皮相好的,不用女霸王下令。
那狗就冲上去扯人裤子,现在你知道为什么是闪瞎人眼了吧。
因为她,京城里甚至流行起一种屁股上缀上双层补丁的裤子,被狗撕掉一层。
还有一层呐!
为此,我们全家陷入了悲伤之中。
我这么年轻,这么俊美,这么博学多才,这么……竟然要去爬一个女霸王的床。
真不晓得我还能不能活着下来。
就在我陷入绝望的时候,我娘(当时还是)拍案而起,提出了要让乡下那个土包子代替我跟女霸王成亲。
反正圣旨上也没写清楚谁的名字,这个方案立即得到了全家人的同意。
除了远游他乡的祖父大人。
土包子得以返家,而我,也以最快的速度和“定亲已久”
许家姑娘商定了婚期,是同一天!
土包子回家的那天,天上飘着雪,他来见我,我本来是不想见他的,但是我心里面实在是难受(你知道那不是我的感受),我就在干枯的葡萄架下面见了他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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