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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三十四章 喜悦(第2页)

程廷低头细看,见并非那种冰冷精致的花花朵朵,和莫府菜色相差无几,米饭配的一瓮炖羊肉,一碗豆腐辣羹,一碟蒸干肉,一碟蜜藕,一碟炸鱼。

这种熟悉的菜色让他放松下来,仿佛莫聆风还是那个莫聆风,他们三个还是围坐在一起吃饭喝酒的挚友。

邬瑾起身,把豆腐辣羹换到程廷跟前:「吃吧。

程廷不爱吃甜滋滋的菜,拿起勺子,舀一勺豆腐辣羹在碗里,和饭一起拌匀,再浇一勺,再拌,等饭里全是汤汁和豆腐,端起碗送到嘴边开吃。

他整个人都浸在食物香气里,一碗饭下肚,他身心得到抚慰,甚至高兴起来。

虽然挨了罚,但他不后悔,莫聆风和邬瑾的事,他不说,谁来说,现在话说完了,他脑袋上这一下也算挨的值了。

风卷残云吃过这顿饭,他掏出帕子擦嘴,吃的昏头昏脑,一边打嗝一边往椅子里坍塌。

宫女千手观音似的撤走残羹冷炙,开窗熏香,又悄无声息送上茶点。

莫聆风低声和邬瑾在说什么,似乎是说什么日子好,他全没留意,片刻后两人起身,往正殿而去。

程廷呆着脸跟上去,摸着肚子看邬瑾磨墨,心想这是要写罚自己的敕令。

邬瑾磨好磨,放好墨锭,铺开一卷黄纸,从笔架山上挑下一支诸葛笔,等莫聆风旨意。

莫聆风负手立在案旁,凝神细思,直到程廷站的两腿发麻,环顾四周,看有没有凳子坐下时,她才开口。

「今朕握符御宇,受命苍穹,国储乃建国所系,朕敦叙人伦,执宰邬瑾,邦国治世之能臣,器量宏大,胸吞百川,风度端凝,敏而内秀,英俊之才,足以配君王之偶,承宗鹢辅佐之任,虽登金台之侧,不拘彤庭,择八月十九日,简备典礼,布告天下,咸使闻知。

不拘彤庭,便是两全之策,典礼无所谓繁简,能够布告天下,就是大喜。

他是她的男人,同时也是君王的臣子,他有他应得的尊重。

程廷昏昏沉沉的脑袋,一瞬间清醒过来,嘴角咧开到耳朵:「这就行了?」

莫聆风点头:「用过宝印后,明日常朝,示下即可。

程廷眼睛里突然有了巨大的喜悦。

明明他在诏书中并没有姓名,却比有姓名者还要激动,笑着笑着,他忽然在喜悦中生出一股伤感——情绪毫无来由的低落,眼里倏地有了热泪。

他不好意思哭,仰起头,使劲眨眼睛,但泪还是不断往上涌,就连喉头都哽住了。

他果断转身,大步走到窗边,狠狠吸了吸鼻涕。

许是因为他是旁观者,是亲历者,是见证者。

他想起他们三人第一次在州学相聚时,老黄狗还在,他还懵懂无知,围着莫聆风献殷勤,请她骑狗。

那时邬瑾还是卖饼郎,莫聆风还是娇娇女,他们笑容明媚,心似琉璃,都没有经历过惊心动魄的谋算、杀戮、伤痛、分离。

如果能预知将来,在他们相聚的那一刻,一定是心动有声,波澜壮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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