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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do;迟南,我没想过往学校那边走。
&rdo;
那声音通过空气和电信号同时传来,有点神奇。
挂了电话,他从上坡慢慢走下来:&ldo;走吧,我跟你回去。
&rdo;停在我跟前时笑了笑,&ldo;除非你不想我回去。
&rdo;
我时常觉得这个人实在是帅到炸裂,但也温柔得突破天际了。
‐‐
我们沿路返回,经过来时的石桥,微风习习,河面上碎金点点,塞林格走着走着停下脚步,回头看我,他眼中有话,但我无法理解。
这一眼很短暂,还没等我问&ldo;怎么了&rdo;,那眼神已经暗淡下去,仿佛有些遗憾。
他带着那份沉默的遗憾又转过身,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不知怎么的我竟然有点难过,仿佛上一秒还投射在我身上的聚光,忽然就熄灭了。
等我们下了石桥,我才明白他为什么会停下。
从不知何处飘来了木吉他的和弦声,隐隐还有歌声。
歌声听不太清楚,但那一段独特又熟悉的和弦模进我只听一点就能认出来,那大概是世界上最有名的和弦组合之一‐‐来自披头士的《yesterday》。
组乐队的时候我唱过《iage》《heyjude》《letitbe》,但从没唱过这首昨日,就算有人点歌,也是不会唱的,因为光是听着保罗&iddot;麦卡特尼的声音,听着伤感的吉他和弦,就已经忍不住哽咽。
这必须得是很坚强或者很麻木的人才能唱而不落泪的一首歌,因为几乎每一个唱它的人,都会被它唤起最珍贵的,却永远回不去的某个昨天。
我还没有到达那样的境界,我不想在舞台上流泪,也不想和人分享那个昨天,甚至都不太想听别人唱这首歌。
但是人生似乎总有例外和冲动:
&ldo;林赛哥,要去看看吗?&rdo;
‐‐
循着歌声找到坐在冷清街角自弹自唱的墨镜大叔时,歌曲已经唱到最后一段副歌,有一位年纪不轻的女士站在那儿听,我们便隔着一条石板道,没有靠得太近。
whyshehadtogo
idon&039;tknowshewouldn&039;tsay
isaidthgwrong
nowilongforyesterday
大叔的嗓音像他粗犷的络腮胡,有一种沧桑感,给了这首歌很不一样的演绎。
父母车祸过世时我才五岁,这首歌对我而言的全部意义就是外婆,五六岁时的外婆在我眼里和别人的母亲没有什么差别,她保养得很好,那一点点皱纹也是可以忽略不计的。
当她坐在教室里我的位置,替我开家长会时,我没有感觉我失去了什么。
我很想念当她只有那一点点皱纹,还能带着我四处走的时光。
不知对这位大叔来说,那个she又意味着谁。
因为戴着墨镜,我无从得知他眼眶里是否有泪水,但是哼完最后那声h,他喉结滚了滚,抱着吉他安静了很久。
我身边的塞林格也安静了很久,安静得久了,某些气息也会沉淀下来,我第一次在他身上闻到了淡淡的大卫杜夫的味道。
这首歌是很神奇的,它似乎能唱出所有人的故事,让这个世界上所有人,无论高低富贵,种族宗教,都被巨大的共情连在一起。
女士的老公在前面叫她,她从手提袋里掏出钱放进大叔身前的帽子里,匆匆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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