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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敬宗悄悄打开他的背包,翻腾起来,他非常渴望在背包里翻腾出来一支笔,无论是圆珠笔或者钢笔都行。
现在他虽然有纸也有墨,但是现代人还有几个会写毛笔字的?高敬宗恰恰正是属于不会的那一类。
当然要是赶鸭子上架,高敬宗也勉强可以写的,只是南北朝时代是中国书法史上最辉煌的时候,王羲之父亲不用说了,那是书圣。
就像谢安、谢玄,就连郗昙这个死爱钱的吝啬鬼,也是一个书法高手。
他还是王羲之的妻舅,与王羲之私下关系极好。
兰亭序原稿就是给他陪葬的。
找了半天,把四个背包都翻了一遍,高敬宗悲哀的发现他还是一无所获。
无奈之下,他只好找出手刀,准备制作一个钢笔,可是高敬宗嘴皮子玩得挺顺溜,可惜动手能力太差。
别说制作钢笔了,就是他自己都不知道他削出来的一堆木棍可以干嘛!
就在高敬宗快要崩溃的时候,想起欧洲人在没有钢笔的时候,都是用鹅毛笔写字。
对了,可以弄一个鹅毛笔,那个并不复杂。
高敬宗想到这里,高兴的跳了起来,兴奋的往狼穴外面跑去。
“高家哥哥,你去做什么?”
籍芸娘带着新收的跟班陈褒儿冲高敬宗说道。
“芸娘,你知道哪里有鹅吗?”
高敬宗知道籍芸娘似乎是谪仙谷的百事通,好多高敬宗不知道的事情,她通通都知道。
什么郭家婶子吃了一大盆猪油扮饭,拉了裤子,丢死人了。
还有什么董家姐姐绣了一对丑鸭子手帕送了裕哥哥之类的八卦。
芸娘歪歪脑袋想了想道:“我记得郭家婶子前天收养了一对母女,那对母女就抱着一只鹅,据说那个丫头长得挺标志,郭家婶子准备给郭黑子养大了当媳妇!”
“快带我去找鹅!”
高敬宗急道。
“找鹅做什么?”
籍芸娘道:“那只鹅是郭家婶子未来儿媳妇养大的,如同她的命根子,你要是吃鹅肉,她会给你拼命的!
不过高家哥哥你放心,到时候我跟褒儿我们俩打她一个,你去抢鹅!”
……高敬宗顿时额头布满黑线怒道:“快带路!”
高敬宗不顾那个小丫头哭天抢地,还是抢了四根鹅毛回来。
高敬宗找一根最粗的鹅毛,然想用剪刀剪出形状。
只是他这才发现,这个时代的剪刀,居然跟后世的并不一样,怎么说呢,好像是一个带着刀刃的夹子。
勉强弄出鹅毛笔的形状,高敬宗开始写字。
刚刚开始非常不顺,浪费了四五张纸,这才慢慢流畅起来。
高敬宗的毛笔字写得虽然不堪,可是他的硬笔书法确实不错,在上学那会还拿过奖。
高敬宗沾着墨水在纸上写着:“人之初,性本善”
字写得虽然不错,但是这个时代用的还是繁体字,如果教一批只会简体字的学生,恐怕将会成为奇闻笑谈。
高敬宗只好改过来:“人之初,性本善。
性相近,習相遠。
惜孟母,擇鄰處,子不學,斷機杼……写到魏蜀吳,爭漢鼎,號三國,分兩晉”
后面的內容还没有发生,高敬宗自然就不写了。
经过删减版本的《三字经》共一千一百余字。
高敬宗仅仅用了半个小时就写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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