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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说沈芝媛恼羞成怒,一路奔出了沈家院子,心中将文旭诅咒了千万遍,脑子中只有一个想法,必须找个人报复一下文旭!
自己姿色头脑皆不输于人,难不成找不到他那样的男人?
越想越气,越想越不是滋味,竟一路奔到了南市!
沈家的大姑娘沈庆兰就嫁到了南市,嫁给的是一名正七品的笔帖式吴浩远,因其懂得北夷文字,平时做一些校注、翻译的事项,虽然没有权利,却俸禄丰厚,加上认识一些官府的人,平时帮忙走动一下人脉,也积攒了不少好处,家境可谓殷实,沈庆兰如今穿金戴银,衣食无忧,在生养两个孩子之后,人也富态了许多。
沈芝媛干脆去找大姐沈庆兰,这一晚就在吴府上度过,吴家特意遣了丫头过来通传,知道小女儿的下落,高氏便也放了心,虽说小女儿的婚事令人操心,但大女儿终究嫁了个如意郎君,这也是高氏一直自视甚高的原因之一。
且说,沈如初从李氏那里听说文旭拒绝了高氏的提亲,心中没来由一阵高兴,见了文旭出来,小声打趣,道:“我是不是该改口,叫某人四妹婿了?”
文旭听了这话简直哭笑不得,抡着拳头,道:“你敢叫试试!”
沈如初知道他不会真的落拳下来,也不害怕,仍旧嬉皮笑脸道:“怎么,听说你拒绝了?难不成已经有了心上人?”
文旭的脸顿时红了个透顶,喃喃道:“这个不要你管!”
沈如初不依不饶,笑道:“你没否认,那就是有了!
赶明儿记得请我喝喜酒,咱们可是从小青梅竹马地长大来着。”
文旭神秘一笑,道:“好,一定请你喝酒,而且是喜酒,你等着!”
说完大步流星地离开了沈家。
高氏在自己的屋前看见沈如初与文旭这般说笑,好比是在她的伤口上撒了一把盐,低咒道:“小贱人!
有你好受的!”
第二日一早,沈如初照旧洗漱完毕,准备着去医馆上工,因为西市离北市还有段距离,所以沈如初每日都要早起。
“婶娘,我一大早就听见了乌鸦叫,真真是晦气。”
沈如初笑道,“不要忘了今天晚上的红烧鲫鱼啊!”
——果真,吃货始终不忘本分。
李氏点了一下她额头,道:“少不了你的红烧鲫鱼!
这乌鸦叫也是有讲究的,早上叫那是喜事到,今儿你定是要有喜事。”
沈如初听了李氏的话,欢天喜地地上工去了。
秦子辉递过来一个小包,笑道:“公子给你的,你天赋好,底子好,公子待你就是不同!”
沈如初脸色通红地接过那个纸包,偷偷瞄了宫云枫一眼,而宫云枫正朝这边微笑,沈如初脸上的红晕越发鲜艳了,而且蔓延到身后颈间,仿佛温柔甘美的气息正在迸发出来。
一晌午都在忙碌中度过,晌午吃饭的时候,秦子辉笑道:“外头有人找你。”
沈如初放下碗筷,秦子辉不失时机地夹过她碗里的红烧肉,道:“还是个男的。”
宫云枫也放下碗筷,道:“我吃好了,陪你出去见见。”
他担心又是马文俊,但也不言明。
恰恰是他种不著痕迹的关怀,让沈如初心动不已,来到外堂,看见一个年轻健壮、眉目清秀的后生站在那里。
沈如初有些茫然,这个人是谁?
那人笑道:“三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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