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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大口扒拉了几口饭,再咕咚咕咚灌下几口茶,然后擦了擦嘴,对林蕾开门见山:“魏国宁家的那双袜子,是我的。
不过请你相信我,我和他仅仅是同事和普通朋友的关系。”
后面这句话我说得理直气壮,因为这倒本来就是事实:“关于那袜子,是这样的。
前天我和我老公闹矛盾,他动手打了我,我一气之下就跑出了家。
后来我在路上碰见了魏国宁,那时我心情很糟,就叫魏国宁陪我去喝酒。”
说到这儿,我咽了口唾沫。
撒谎不是件容易的事儿,撒着撒着就口干舌燥:“魏国宁对朋友一向很仗义,就陪我去了。
结果我喝醉了,他就把他那里借我住了一夜,他自己睡在了公司。
第二天我头晕得厉害,就不小心把袜子忘在了他那里。”
说完这一大通,我如释重负。
其实,细想想这一大通,可信度简直低得无与伦比,低得没有存在的价值。
倘若换作了刘易阳带着一个女人来跟我叨叨了这一大通,也许我会赏给他们一人一巴掌,然后拂袖而去。
路上碰见?这全中国十好几亿的人口,怎么就让你们俩碰见了?陪着喝酒?你知不知道酒后最爱乱性?懂不懂什么叫防患于未然?借她房子住?你如果不能把她送回家,那至少能让她去住住旅馆吧?忘了穿袜子?我呸,光脚穿鞋你不嫌难受吗?
可我是我,林蕾是林蕾,我眼睁睁看着她的嘴边也泛出如释重负的笑意来。
魏国宁说的没错,她的潜意识里一直在等待魏国宁给她一个解释,而不管那个解释有多么荒谬,多么漏洞百出,她也会相信。
“对不起,我昨天不应该任性。”
林蕾含情脉脉地望着魏国宁。
真是个忍辱负重的好女子。
男人偷了吃,还要跟他说对不起,自己伤心了,哭了,冲动了,跑走了,一时半会儿不想见他,不想听他辩驳,这种种行为,则统称为“任性”
。
我当即拍了拍魏国宁的肩膀:“好好珍惜她。”
然后,我抛下那难以下咽的咖喱鸡饭,率先离开了。
这会儿,我若是再不走,那可就是一颗光灿灿的电灯泡了。
我对魏国宁说的话是发自肺腑的。
随着城市化脚步的加快,山沟里的人走出山沟,乡村里的人走出乡村,人人都在现代文明的氛围中潜移默化,这其中的好处数不胜数,不必我多言,但这其中的副作用,则是导致像林蕾这般淳朴简单的女子濒临绝种。
世人都晓得要保护珍稀动植物,却往往忽略了那越来越罕见的某种人类天性。
我几乎可以断言,倘若真有那么一天,林蕾认识到了魏国宁高升致富的“捷径”
,那么她这颗无邪的星星,也就离坠陨不太远了。
我真不想看到那一天。
走出了快餐厅,我又回头看了一眼。
透过玻璃窗,我正好看见服务生把红烧排骨给林蕾端了上来,一份套餐,以及多加的一份排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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