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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物致知之要一‘一’,原本無,據嘉靖本、四庫本補。
明道術
吾道源流之正
堯曰:‘咨!
爾舜,天之厯數在爾躬,允執其中。
’舜亦以命禹。
湯建中于民。
孟子曰:‘湯,執中。
’
臣按:堯舜禹湯數聖相傳,惟一中道。
中者何?其命出於天地,民受之以生者也。
其理散於事事物物之間,莫不有當然一定之則,不可過,不可不及,是所謂中也。
聖人迭興,以此爲制,治之凖的。
曰執者,操之以揆事也。
曰建者,立之以範民也。
其體則極天理之正。
是名大中;其用則酌時措之宜,是名時中。
聖賢傳授道統,此其首見於經者。
然必於危微精一用其功,然後有以爲執中之本。
惟聖明參玩焉。
見前第五卷。
此章書言中。
《洪範》:《周書》篇名。
五皇極。
《洪範》九疇,皇極居五。
皇,君也。
極,至也。
皇建其有極,斂時五福,五福,壽、富、康寕、攸好德、考終命也。
用敷錫厥庶民。
敷,布也。
錫,與也。
庶,衆也。
惟時厥庶民于汝極,錫汝保極。
凡厥庶民,無有淫朋,淫,邪也。
朋,黨也。
人無有比德,比,謂私相比附。
惟皇作極。
凡厥庶民,有猷有謀慮者,有爲有施設者,有守有操守者,汝則念之。
不協于極,協,合也。
不罹于咎‘咎’,原誤作‘極’,今據嘉靖本、陳本、四庫本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