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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儿我看到杨志家的小儿子在街头耍大刀,去!
跟他比试比试去,赢了他,爹请你吃沙坡烤羊!”
于是邵飒在邵星的鼓动下,未及十二岁就已是郡中出了名的小霸王,枪下战败者排起来能从家门口排到沙坡羊肉馆。
时日久了,邵星有种错觉,“我女儿跟我水平差不多。”
在这种错觉的支配下,邵飒十二岁的那年冬天,邵星要亲自跟女儿比试一番。
邵飒原本以为她爹只是指导指导,哪知第三下,她就被自家不靠谱的爹划中了脸。
有一瞬间,邵飒是懵的。
血流下来时,她还舔了一下,皱了下眉,一边双手接着聚成一滩的血一边问邵星:“爹,咋办,血好像流的有点多,咱们等会儿怎么跟我娘交待呀……”
她爹已愣成呆头鹅。
之后,整条街的人都听到了邵星的大吼,邵星把女儿抱起来以平生最快的速度奔向医馆。
然,邵飒的脸上还是多了条疤。
这条疤威风凛凛,让邵飒走到哪儿都像是哪个山头下来的土匪,被通缉的那种。
因为这事,邵飒的娘半年未搭理过邵飒爹。
邵星一个武将,一个大大咧咧的人,在城头上抱着枪嘤嘤嘤干嚎了半年,养成了一看见女儿就先自扇脸一巴掌的习惯。
邵飒的脸终于能摆脱药草绷带时,邵星说什么也不许她再碰枪了。
邵飒怀着一丝怨愤和一丝郁闷,怒而转文,成了当地书院里最刻苦的一个学生。
后来的后来,邵飒天资聪颖,成绩优异,三次考试总排名位列凉州第七,被举荐至昭阳京参加春闱。
邵星高兴地办了三天酒席欢送女儿。
邵飒卷着铺盖到了昭阳京。
进了东门之后直奔十三楼,看完望归六楼就拐进思归再逛六楼。
春闱开考前的晚上,她终于见到了十三楼的老板陆繁。
这傻孩子第一句话说的是:“繁哥哥,咱俩老乡呢,酒能便宜点卖给我吗?你们这里酒好喝是好喝就是太贵了,听曲儿还能蹭别的客人的,但不点酒水就要清人,这就不厚道了吧?”
陆繁的反应是:“这谁?有病?来十三楼里省银子?”
“这样好了,我拿诗换酒喝如何?还能风雅一回。”
陆繁心道:呵呵,又是个自我感觉良好的庸人。
结果,邵飒的诗十分惊艳。
陆繁有些刮目相看。
这姑娘,看着像个土匪,一身匪气不说,脸上还带着一道疤,喝高后还敢脱了上衣光膀子跟人比臂力。
然这样的人,写出来的诗却细腻又惊艳。
再看写出来的字,更是潇洒飘逸,既有几分浩然正气又带有几分霸道凌厉。
作诗三首后,旁边就有人帮她买了三十坛酒,共计纹银一百两。
邵飒乐呵呵地收了,一晚上干掉三坛。
然后她误考了。
第二天醒来,当得知第一试已结束时,邵飒整个人是懵的。
陆繁瞧着她那傻样,有些同情。
于是走上前去安慰。
哪知这姑娘傻愣完之后,哈哈大笑,泼了剩下的酒,眯眼看着陆繁,跑到大厅高调地写了一上午的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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